「我們被要求輪流發言,談論我們的種族/文化。受僱的培訓師說,任何白人,如果在被要求討論他們的種族時表現出不適或苦惱,實際上並非真的感到苦惱。他們是在展示高壓攻勢,而那就是『白人的脆弱性』。」喬迪肖說。

今天,我將採訪喬迪肖(Jodi Shaw),她已經成為日益壯大的運動中的一位有影響力的人物,反對在學術界和其它領域進行「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CRT)培訓。當她在2019年開始公開談論其在當時的僱主和母校——史密斯學院看到的日益嚴重的反自由主義時,她聲名大噪。

喬迪肖:因為我需要一段時間來建立信念,確認自己實際上沒有甚麼問題。我感到事情不對,是因為有些事情的確不對。

楊傑凱:這裏是《美國思想領袖》節目,我是楊傑凱(Jan Jekielek)。

接上期:【思想領袖】「批判種族理論」如何違反《民權法》?(一)

楊傑凱:接下來發生了甚麼?

喬迪肖:我第二天去上班,因為不是每個人都看到了這個影片,所以我就去忙活我的事兒了。然後,校長在網站上發布了一封給所有人的信。我忘了那封信的標題,但是關於我的影片的。她說:「某位工作人員在某日發布了一段影片……。」她把影片描述為「對我們的社會正義倡議的批評」,「對我們的多樣性和公平倡議的批評」等等。

所以我又做了一個影片來回應她的信。我在影片中說:「我本打算把影片做成一種對話,因為我還沒有(跟學院)進行過這種對話。」她從來沒有試圖與我進行對話,而我回應了她的信。然後她回了一封信。當然,現在為止,我已經和史密斯學院的很多人取得聯繫,這些人以前我從未聯繫過,他們私下給我寫信,也有一些教師給我發電子郵件。

楊傑凱:現在他們寫信給你,說「我同意,但是我還沒有準備好公開這麼說」,或者「我支持你」,或者這類的話,對嗎?

喬迪肖:對,所以這很好。我感覺得到支持,我能理解他們為甚麼不想多嘴,但是我希望他們能站出來說話。事實上,他們中的一些人做到了。他們中的一些人接受了《紐約時報》的採訪。

7. 「我」最終提起聯邦訴訟

無奈只好離開崗位

然後,不出所料,出現了報復。我最終提起聯邦訴訟。我相信我們會談論這個問題,但是,出現了報復。最後,我記得是在隆冬時分,我在柴火爐前痛苦地想:「我可以接受和解,然後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楊傑凱:但是會有附加條件。

喬迪肖:是有附加條件,沒錯。基本上講,我不能再談論這些事了,或者,我也可以繼續沿著我正在走的路繼續走下去。最後我決定,如果接受和解,我會非常後悔。我製作了一個關於我的決定的影片,對比自由與舒適。大意是:「好吧,這兩件事是甚麼?」我列出一個利弊清單,即一邊是自由,一邊是舒適(的利弊分析)。

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大多數人都很幸運地同時擁有這兩樣東西。現在我正面臨著這個決定:「我必須選擇自由,我不能放棄我的自由。」而我不知道會發生甚麼。

他們說:「好吧,那你可以回去工作了。」但是,環境已經變得如此敵對,他們收到了電子郵件:「要解僱喬迪肖!史密斯學院不能支持喬迪肖。」我被告知,同事們對我的所作所為感到非常不滿。

如果說以前他們的態度是敵對,那麼現在就是非常敵對了。我根本沒有辦法繼續在那裏工作了。在我看來,這是一個「推定解僱」(constructive dismissal),所以我就離開了。

〔註:「推定解僱 」(constructive dismissal)指僱員因為僱主的行為已經變得不可容忍或令人髮指,或使生活變得如此困難,僱員別無選擇而只能辭職。由於僱員的辭職並不是真正自願的,因此實際上是一種僱主終止的。〕

8. 渴望有意義生活

成千上萬人 給「我」發郵件

楊傑凱:你把這描述為一種精神追求,而不是物質追求。

喬迪肖:那時,我想起作為一個音樂家在地鐵上演奏的經歷。當人們問我那是甚麼感覺時,我的回答是--那是我最寶貴的心靈經歷之一。這裏面有一種極其誠實的東西。當你在俱樂部表演時,人們會來聽。他們支付入場費,然後坐下來聽。你唱完一首歌,他們就會鼓掌。但是在地鐵上,你在表演,人們只有在被感動時才會作出反應。沒有任何偽裝,無需禮貌。他們要麼看著你,要麼不看。

所以很誠實。如果有人走近你,把一美元放在你的籃子裏,或者看著你,或者眼裏含著淚水,那是誠實的,也是真實的。

但我確實渴望有意義的生活。我們大多數人也都是如此。我通過音樂,通過與觀眾的聯繫來追求意義。我的價值觀之一,就是要以一種我可以從中獲得意義的方式來生活。精神體驗對我來說就是非常重要。在史密斯學院遇到的這種情況,對我來說,精神體驗比拿到薪水更重要。我必須選擇,是要自由還是要舒適?我想要的是追求精神的自由。

當我公開辭職時,很快就意識到我在經歷一種高度精神化的東西。它有一點像我在地鐵上的體驗。成千上萬的人給我發郵件說:「我知道你的感受。」是那段影片中的一些東西打動了他們,我的辭呈中的一些東西也打動了他們,所以他們可以向我講述他們的故事。我感到這對我來說非常重要,也感到這是一個巨大的責任。我無法回覆每個人,我只是覺得,「哦,天哪!我想幫助所有這些人。」

9. 「我」有責任幫助所有需要「我」幫忙的這些人

楊傑凱:你為甚麼會有這種責任感?這種責任感究竟是甚麼?

喬迪肖:我知道那是甚麼感覺,因為人們寫信給我:「我就在這種環境中工作。」在各種不同的領域和學科都是如此。他們不僅僅是在學院工作的人,他們是醫生、心理治療師和律師,是來自各行各業的人。他們說:「我還沒有告訴其他人這件事。」就彷彿他們身邊沒有其他人可以傾訴一樣。

他們一直懷有這種感覺,認為有些事情是不對的。他們覺得自己是唯一一個提出該問題的人,「我是不是出了甚麼問題?我有這種感覺,而其他人似乎都沒有這種感覺?

哦,看啊!有個人說出了和我一樣的話,和我一樣的感受。」所以他們會聯繫我。我知道,感覺或相信自己是唯一一人,那是甚麼感覺。所有的外部反饋都告訴你,「你是這裏唯一一個遇到問題、而且似乎對此感到不安的人。」

我覺得我有責任以某種方式幫助他們。

楊傑凱:這就是你成為知識自由英雄的原因。是否有一些人與您聯繫,隨後像你一樣作出了艱難的決定?

喬迪肖:有的,這讓我非常欣慰。是的,這非常好。昨晚有人給我寫信,我正伸出援手,並開始在社交媒體上再次活躍起來。我已經休息了一段時間。我記得大約一年前和她通了電話。她也陷入了類似的可怕境地。她現在已經向她所在州的民權辦公室提交了一份投訴。她已經從只和我說話,發展到提出公開投訴。這種感覺真好。

我總是告訴人們的一件事,要找到另一個人,最好是在與你的工作或學校相同的環境中,或在任何發生這種情況的地方,(哪怕)只有另一個人。我知道這很難,而且事情看起來很可怕,但是必須讓人們擺脫困境。然後,一旦水壩破裂,你們開始互相傾訴,(哪怕)只有另一個人,就能產生巨大的影響。

還有一個人回來告訴我:「我記得聽了你這句話以後,我走了出去,找到了另一個人。」現在她已經在加拿大創建了一個真正運作良好的K-12(註:從幼兒園到 12年級)教育機構,而這是從找到另一個人開始的。所以,所需要的只是另一個人。因此,是的,這很令人欣慰。我覺得我在某些方面提供了幫助。

楊傑凱:早些時候,你提到你對史密斯學院提起的訴訟。在學術環境中,我們通常會看到與言論自由有關的訴訟。但是你做的事情有一些不同,你是在正面解決種族偏見的問題。請你跟我講一講。

喬迪肖:這與我不是一個學者有關,而學術環境中的大多數學者都發現,他們的言論自由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限制。大多數學術環境都有言論自由的政策。我們聽到很多教師提起訴訟,或投訴壓制言論自由的情況。大多數教育機構都有保障表達自由或言論自由的政策。這是大多數學術機構的一個宗旨,即教師擁有這種自由。這就是我們在與學術界有關的案件中經常聽到的內容。

10. 依《民權法》投訴:因膚色而受到歧視

我的案子不同,因為我不是申訴言論自由被踐踏,而是因膚色而受到歧視,案子涉及到種族歧視以及種族敵對的環境,以及其它因素。前一類案子是對受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的侵犯。言論自由也是學院的一項政策,他們一開始就聲明要確保言論自由。

我的案子屬於第七章民權投訴。這是很不同的,是就業方面的一個案子。我不是發表著作並被他們取消,因為他們不喜歡我說的話。我的案子可以歸結為,他們對我採取了不利的行動,因為我沒有說他們想讓我說的話。我不願說出我認為以某種方式歧視自己或他人的話語。所以這是一個民權案件。

〔註:1964年《民權法》(CRT)是美國在民權和勞動法上的標誌性立法,它宣布了因種族、膚色、宗教信仰、性別或來源國而有的歧視性行為為非法。這一法案禁止了公民投票中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在學校、工作場所和公共空間中的種族隔離。〕

這很重要,因為現在我要求法院裁定:「嗯,我們要遵循哪一套原則?我們是否仍然按照《民權法》的書面本意來解釋?那樣,白人也在保護之內。」是《民權法》說的,「任何膚色的人都可能受到歧視,如果你受到歧視,你就有理由在法庭上提起訴訟。這種歧視是非法的。」還是,法院會決定,「實際上我們要服從『覺醒派』的說辭,我們將重新解釋《民權法》。」

這有可能嗎?我認為有可能。為甚麼沒有呢?早些時候,我問過我的律師這種可能,她說:「我認為這不會發生」,但它可能發生。這(以CRT理論重新解釋《民權法》)正是可怕之處。《民權法》和民權立法危在旦夕。這就是為甚麼有很多人與馬丁路德金一起遊行。很多非白人和白人都曾非常努力地工作,使得這項立法通過,而現在它正處於危險之中。

楊傑凱:喬迪肖,謝謝你。

喬迪肖:非常感謝你。楊,我很高興。

旁白 / 楊傑凱:史密斯學院稱,它「堅持其支持 DEI——即多樣性、公平性和包容性的行動和提供的服務」,它將繼續針對肖女士最新版本的申訴進行辯護。

楊傑凱:感謝各位觀眾觀看本期《美國思想領袖》節目。◇(全文完)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