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被判「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是首次有未成年人被裁定《港區國安法》罪成,其中5名未滿21歲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發言人沙姆達薩尼(Ravina Shamdasani)表示對判刑感到震驚,香港政府則發表聲明對她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學者鍾劍華指港府這類回應每次都是重覆觀點,國際社會已十分清楚香港侵犯人權和剝奪自由的客觀事實,港府難以「說好香港故事」。

7名16歲至26歲的「光城者」成員因擺街站和在社交媒體發文,被控《港區國安法》的「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早前已經全數認罪,是首次有未成年人被裁定《港區國安法》罪成。

10月8日,《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5名未滿21歲被告入教導所,另外2人押後判刑。案情指,7名被告多次擺街站、受訪及直播時發言,鼓吹「武裝起義」推翻政府以及為抗爭者提供經濟援助等。

判刑引起了聯合國的關注,10月11日,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發言人沙姆達薩尼(Ravina Shamdasani)表示,對「光城者案」有4名未成年人士因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遭判刑感到震驚。

沙姆達薩尼表示,雖然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於今年7月已明確建議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但人權事務委員會再遺憾地看到《港區國安法》仍在香港繼續實施,包括針對青少年。她提醒香港政府,香港的司法與執法應該跟國際人權法規定的義務保持一致。

10月13日,香港政府發出聲明回應,對沙姆達薩尼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政府發言人宣稱,由於涉事案件的法律程序尚未完成,對案件細節作出評論並不恰當;而《港區國安法》涵蓋人權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並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時亦須遵守各項人權保障原則。

聲明更宣稱《港區國安法》是為了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於2019年6月至2020年年初「黑暴」期間不能夠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形容《港區國安法》「達到預定效果,迅速和有效地恢復穩定和安全」。

鍾劍華: 港府無法「說好香港故事」

學者鍾劍華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現時每逢《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經濟學人》批評香港,香港政府官員都會去信反駁,例如宣稱在《基本法》之下香港有所保障、《港區國安法》不會侵犯人權、世界各國都有國家安全法例等。而香港政府的回應反映出「戰狼思維」,是做給「阿爺」(中共)看;另外,政府以為去信或發聲明「兇多幾次」,別人就怕惹麻煩而閉嘴。

鍾劍華形容香港政府的回應只是不斷重覆觀點,完全沒有新意,「香港政府睜開眼睛說謊,大家都很清楚政府不斷侵犯人權和剝奪自由,事實俱在,所以大家都不理會港府那些反駁」。另外,他又認為政府無法「說好香港故事」,因為要靠「做好」而不是「講好」,國際社會十分清楚每日在香港發生的客觀事實。

鍾劍華憶述在離開香港之前,他曾經與一個國際新聞機構的外國記者閒聊,那位記者透露記者們私下開玩笑,比較哪間傳媒機構收到較多港府的信件,作為公信力的指標。

鄭敬基:聯合國早已提醒港府

時事評論員鄭敬基在加拿大網台《香港台》節目中指出,以國際標準來說,「光城者」那些小朋友不應該被判刑,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前已發表報告表達對香港的關注,其實是一種提醒,但港府沒有理會,反而越來越「戰狼」。

關於「光城者」被定罪,鄭敬基質疑香港政府是否真的想香港和中國好,是否想改善香港的國際形象。他又笑言,香港將來是否不理會國際社會,改為服務被制裁的俄羅斯富商,作為一個新的定位。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促廢除《港區國安法》

今年7月2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發表有關香港政府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情況的審查報告,批評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逾200名市民被捕、工會和學生會解散,委員會敦促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

委員會深感關切中共人民代表大會在未與香港公眾協商的情況下通過《港區國安法》,強調《港區國安法》存在缺陷,「國家安全」概念缺乏明確的釋義,相關法律被過於寬泛地加以解釋;案件有可能從香港移交給不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締約國的中國大陸,進行調查、起訴、審判和執行處罰。

委員會敦促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不要採取任何可能限制結社自由的行動,並確保民間社會成員不會因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審議而受到起訴。報告亦批評警方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濫用武力、港府將所有示威標籤為暴力,促請港府成立完全獨立的投訴警察調查機制,又呼籲撤銷起訴非法集結人士和修訂《公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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