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激活」殖民時期「煽動」惡法,日前(中秋節)裁定香港言語治療師總會5名理事「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區域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在審理該案的判詞中多番反駁辯方觀點,引《刑事罪行條例》以外觀點演繹「煽動」控罪,遭到批評。查郭2020年曾因其判刑理由偏頗,被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停止其處理反送中相關案件;但在馬卸任後,其繼任人張舉能重新安排郭處理相關案件。

辯方早前指出,控方要證明控罪涉及「引致暴力或製造公眾騷亂或混亂」,認為被告無意煽動暴力,應屬無罪;但郭偉健不同意,認為被告即使無意煽動暴力,但散播謠言、仇恨和假消息,比直接煽動暴力更有效。此案以《刑事罪行條例》下「煽動」罪起訴,郭卻在判詞中引用中共2020年強立的《港區國安法》觀點,認為不論有無使用武力,都能夠犯「分裂國家」罪,從而演繹被告的「煽動」罪,通常是分裂國家的「前奏」,依國安法原意,「煽動」不應限於煽動暴力。

非國安法起訴 但引國安法演繹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在一網上節目指,判詞荒謬、「夾硬來」、令人反感,意味日後「煽動」不用講行為、動機,「你有情緒都可以判刑(有罪)」,是「危險的訊號」,意味「(有)情緒都犯罪」,日後是「任他說」,相當可惡。

鍾認為現時法庭和法官基本上不可信。法庭根據控方的邏輯和動機,作出符合控方意願的離譜判詞和裁決,令人反感,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表達自由有很壞的影響,後果相當嚴重。因為當局會將任何創作包含的訊息,提升到「反華」、煽動的水平。鍾狠批法官是「歷史罪人」,將大陸利用法律作政治逼害的問題帶來香港,而非以法律保障人權。

大律師蕭志文向美國之音表示,擔心該判詞反映出香港並非真正實行普通法的制度。他解釋,此案判詞明言毋須考慮普通法下的「煽動意圖」,包括煽動暴力,是抽走普通法下的控罪元素。他解釋,普通法的制度除了有律師代表、獨立公正的法庭,亦要考慮決定定罪與否的控罪元素。

鍾劍華: 有如大陸以法律作政治逼害

辯方早前提出,言論自由下容許合法批評,質疑煽動罪條文的字眼定義模糊,不同人對字詞,例如控罪中的「憎恨」、「離叛」等意會不同,認為條文欠缺法律確定性(legal certainty),屬於違憲。

郭偉健在判詞解釋,《港區國安法》公布後,反政府者地下化,政治形勢是表面上平靜,故維護國家安全需要逼切,以防再發生「暴亂」;故「煽動罪」限制言論及出版自由「實屬必要」,以保障國安、公眾秩序,強調煽動罪應作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工具。

郭偉健在判詞說,3本「羊村」繪本,即《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都帶有「煽動意圖」,向兒童「洗腦」;問被告「何時從思想的牢籠離開」。

郭偉健曾被馬道立停辦反送中案 張舉能上任半年再重新任命

評論員徐少驊在其網上節目指出,郭偉健之前已經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人有成見。

查郭偉健2020年審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在判詞中譴責反送中運動,稱斬人被告「情操高尚」,又以大篇幅批評示威者行為是「文革式的極端主義」,引起爭議。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之後發表聲明,強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不應「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認為郭的判刑理由「給人偏頗的觀感」,在2020年5月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馬道立2021年1月卸任,由張舉能接任。同年7月,郭偉健重新獲安排審理反送中運動相關的案件。當時司法機構發聲明,稱已完成處理對郭偉健的投訴超過一年,及考慮其工作表現、專長、經驗等因素,在終院首席法官同意下,決定重新安排郭審理反修例相關案件。

郭偉健現進一步成為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羊村繪本案。徐少驊質疑「他的政治偏見是否沒有了?」更質疑行政機關基於郭在審理連儂牆斬人案的「卓越表現」,「看到他有政治偏見,對抗爭者反感」,委任其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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