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前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任何人傳播《願榮光歸香港》,不論是其曲調、歌詞、曲詞、改編本或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

政府昨日發稿,指向高院申請4項禁制令,包括禁止任何人在網上或任何平台或媒介,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旨在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或具《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的煽動意圖「主張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

禁止任何人在網上或任何平台或媒介,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導致令人可能誤會《願榮光歸香港》對香港而言屬國歌,或令人聯想到香港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

禁止任何人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上述行為;禁止任何人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上述行為。

律政司在入稟狀中附上列表,包括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