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寸金尺土,住屋需求大,但永遠供不應求。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估算,現時有逾22萬人居住在籠屋、板房、劏房等,但還未涵蓋工廠大廈等原先非作住宅用的地方,現時全港或有12,000戶租住工廈不適切居所租戶。

自僱司機胡先生是其中之一,月入約萬五元的他,與太太及兩名分別中四及小六的女兒一家四口,五六年前租住新蒲崗一個約百多呎工廈劏房。他說每天早上跟女兒上學,都不知由哪個門口出去,形容每天早上好似偷東西般,「(鬼)祟咁行出去工廈」。胡先生認為長此下去會影響到小朋友的心智,決定讓三母女在同區租住60呎的劏房,而自己則留在原有的工廈,合共每月支付7,000元租金,「如果一家四口租劏房就要成一萬多元」。

社協在前年7月至今年7月間,持續訪問及跟進139個租住觀塘及荃灣工廈劏房、板間房、床位及天台屋住戶,以了解他們租住工廈原因。結果發現,82.2%受訪工廈住戶工作以兼職或散工為主,家庭入息中位數只有9,166元,相比私樓劏房租戶收入低三成。租金方面,工廈較住宅劏房低四成,因而成為低收入人士棲身之所。

四成多受訪者工廈搬工廈

有94.9%受訪者表示因為租金便宜而租用工廈單位,其次因為方便上班(13.8%)、有電梯(10.1%)、單位面積比私樓或寫字樓大(8%)、家庭問題需要遷出(5%)、工作或興趣需要(2.9%)或居所太擠迫等(2.2%)。最長的受訪者已租住工廈11年,有一成超過5年。租現時工廈前,有42.1%也是居於工廈,反映不少受訪者都是「工廈搬工廈」,未能重回住宅租賃市場。

受訪住戶多為51至60歲組別的中老年獨居人士,佔53.3%,而且男性偏多,37%為單身人士,大部份租戶(95.2%)都反映因為住宅租金太貴,未有足夠存款遷離工廈,接近六成(58.3%)未有申請公屋,主因是不知道申請手續(77.1%)。

受訪工廈住戶中,最多的一個單位是「一劏40伙」,人均面積只有40呎,需要6人共用一個洗手間。在缺乏大廈法團及社會服務團體等,工廈租戶在接收資訊方面極為困難。為避政府巡查,就算社工主動上門接觸亦有一定難度,有四成(40.6%)表示擔心無家可歸終日誠惶誠恐,出現心理壓力,只能出入更為謹慎。

搬遷津貼援助僅批出16%

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需遷出工廈非法住所的住戶,可申請現時關愛基金所設的搬遷津貼援助,自2011年12月起獲撥款443萬推行。但截至今年3月底只有194戶完成申請,撥出71萬予受影響人士,只佔整個計劃撥款的16%。社協相信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門檻太高,以1及2人家庭為例,計劃限制申請者每月收入不超過10,000及15,975元,比公屋申請入息資格更低。而租戶需要在遷出前通知屋宇署職員上門確認,若在匆忙後搬離不能補申請。

副主任施麗珊表示,過去兩年多因為疫情經濟不景,越來越多人選擇居於工廈,很多工廈低收入住戶都沒有申請綜緩,因為擔心報住工廈單位「唔知會唔會俾人嚟捉」。她建議除非大廈有極度危險的情況,否則政府不要趕絕工廈住戶,屋宇署巡查時應同時進行風險評估,再按評估風險分階段執法,暫緩非具高安全風險的工廈住所的清拆令。就算真的要執行命令,應先了解租戶的情況,為有住屋需要的租戶提供中轉屋或公屋安置,以及提供其它實質支援。

施麗珊又指,政府應繼續積極研究及支援私人業主推行工廈改裝為過渡性房屋的發展,讓受屋宇署執法命令影響的工廈居民優先入住,亦指屋宇署應再檢討及放寬關愛基金搬遷津貼的申請條件及擴闊受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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