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共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前黨組書記、廳長劉積福被判刑11年,他被指受賄超3563萬元(人民幣,下同)。劉積福曾捲入「竊聽門」事件。

劉積福被查明:他於1998年至2021年任九江市市長、市委書記、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等職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承接工程、職務調整、工作調動等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010萬元。

2017年至2021年,劉積福離職後,為相關個人和單位在承接工程、招聘入職、銀行貸款等謀利,非法收受他人共計553萬元。

劉積福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刑7年,兩罪併罰共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款2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73歲的劉積福,從1978年9月起歷任吉安地區中級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副院長等,井岡山市委副書記、市長,井岡山市委書記,吉安市(縣)委書記,宜春地委副書記,九江市委副書記、市長,九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至2010年到齡退休。

劉積福在任江西省國土廳廳長期間曾陷入當地官場的「竊聽門」事件。

陸媒此前報道,2009年初,江西省紀委轉給劉積福一封關於國土廳的舉報材料,材料附帶一張光碟,其中有劉積福與人在辦公室談話的影音紀錄。劉積福認為自己遭到竊聽,要求有關部門調查。

報道稱,「竊聽門」的始作俑者為北京農發勘測規劃院院長薛世強。薛世強2007年在江西萍鄉市湘東區和安源區簽訂了兩個土地綜合復墾項目的規劃設計業務。他因被收取管理費心生不滿,蒐集時任江西省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主任趙建寧的犯罪證據,遂在其辦公室安裝微型錄像頭。

在薛世強對竊聽事件的敘述中,提到了國土廳副廳長許建斌。薛世強說,就管理費一事,他曾經請許建斌幫忙關照,許建斌「在電話裏就答應了」。

隨著調查深入,2009年3月,江西省國土廳三名副廳長陳愛民、李江華、許建斌同時被宣布調查。隨後江西省國土系統開始反腐,當時15名處級以上官員被查,涉案金額2000萬元。

2010年1月,許建斌獲刑15年;4月,李江華被判無期徒刑;6月,陳愛民被判刑15年。

當時劉積福未受「竊聽門」影響,直到到齡退休。但11年後,他因涉貪落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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