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輪候公屋時間已超過6年,但有沒有發覺,屋邨中總有部份單位一直空置?關注安置政策連線針對全港40年或以上公共屋邨進行資料研究,結果發現,全港共有874個空置單位,分布在全港13個地區、45條入伙達40年或以上屋邨。最多空置單位的地區為觀塘區,有317個,葵青區排第二,有154個。
佔一半單位,即約429個單位(49.1%)空置時間達一年或以上,而空置兩年或以上的單位亦有139個,佔32.4%。這些單位空置的原因,有84.1%主要是因單位的先天問題,例如單位位於4樓以上但沒有升降機配套、單位鄰近冷氣機房或垃圾房、單位內的設計對殘疾人士構成障礙、及單位需要定期讓工程人員進入檢查屋頂設施等;只有22.7%,198個單位屬於「凶宅」,即單位內涉及有自然死亡、意外死亡或自殺事件。
連線指,不少基層家庭居住在劏房、天台屋、工廈等等,租客隨時因為政府部門執法而被逼遷。在目前的安置政策下,無家可歸的租客可選擇入住屋宇署位於屯門的「臨時收容中心」,其後再安排入住中轉屋,等待輪候公屋單位。而石籬中轉屋即將清拆,只餘屯門寶田的中轉屋,意味不論住在港九新界的受影響租戶,都只能到屯門的臨時收容中心及中轉屋居住。
凌女士跟一對讀中學的子女原本居住在荃灣一個約100呎天台屋劏房,凌女士在同區當清潔工,而一對仔女亦在荃灣區讀書。去年1月收到業主通知,指已向法庭申請收樓令,要求凌女士3月要搬離單位。政府安排他們去屯門臨時收容中心暫住,約半年後房署再安排他們入住屯門寶田邨的中轉屋,面對最大的問題就是交通,每日需要乘搭約一個小時車程,跨區到荃灣上班及上學,交通費亦增加他們的經濟壓力。
Grace亦遇到同樣問題,她與兩名小朋友一家三口住在葵青區的天台屋已達5年,現正面臨清拆被逼遷,但她坦言不想脫離現時的生活圈子,「唔好逼我去收容中心」,又指不介意這些空置房屋的問題「劏房同垃圾房爭唔遠,都可以接受得到」。
連線成員何家安指,距離是最大問題令租戶卻步,強行為受影響居民搬離原先生活社區,欠缺「以人為本」。連線建議,公屋是珍貴資源,而現時空置單位數量與現時寶田中轉房屋單位數量相約,其實空置房屋可被用作中轉房屋之用。房署可檢討安置政策,更妥善運用18區空置單位,提供予面對逼遷的市民,供有需要的家庭作暫時安置。
除了空置房屋外,其實部份公屋有「儲物室」、「空格房」等,連線亦建議將這些空置房間一併考慮改建為中轉房屋。連線亦建議政府應全面檢討安置政策,凡受政府部門或法庭執法而無家可歸者,一律可獲安置新中轉房屋單位暫住;及統計全港違法居住單位數目,向受影響住戶徵詢安置政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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