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28日)表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以及傷殘津貼按年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變動的調整,將在相關建議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批准後儘快實施。

根據既定機制,政府在獲得財委會批准後,每年2月1日調整社會保障金額。上述社會保障金額今年2月1日起有2.6%的上調空間。政府會儘快向新一屆財委會提交建議。

如建議獲批准,新金額會追溯至今年2月1日生效。屆時,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和資產限額,以及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和每月入息限額,也會根據其相關機制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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