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經亞洲評論在15日引述台灣經濟部官員的說法,指出擬修法令防止半導體等敏感技術外流至中國,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1月將發布新規。經濟部也在16日證實,確實有相關的修法。

中美科技戰升溫,美國嚴管敏感科技外流至中國,如今台灣也將跟進,據日經的報道指出,目前法規規定,台灣公司在中國的投資或在中國設立子公司,必須得到經濟部投審會的批准,但初始投資後的任何所有權變更,都不受此類批准的約束。

報道指出,在中國和台灣之間日益緊張情勢下,這引起外界對台灣技術外流至中國的擔憂,「台灣政府發現法規存在漏洞。」

報道指出,一名台灣投審會官員透露,在本周五,將把一項保護有價值的晶片技術的法規送交行政院檢視,最快今年底前或明年1月實施。

此新規要求,台灣企業計劃出售或處置在中國的任何資產(包括工廠或子公司)給當地同行或其他買家時,需申請該部門批准,因為此舉可能涉及敏感技術的轉移。

不只投審會,報道指出,台灣司法部和陸委會也將起草新規定,以防止專業人士將商業秘密和關鍵技術洩露給中國、香港和澳門等地的「境外敵對勢力」。

據法規草案顯示,任何曾經獲得政府資助的項目的專業人士若欲前往中國,須先尋求批准。

報道提到,在過去幾年,許多台灣科技公司出售了其中國子公司,這讓台灣當局開始調整審查力道。報道說,在2017時,電源管理系統廠光寶科把中國蘇州的固態硬碟儲存子公司51%股權,出售給清華紫光集團,又在今年6月把剩餘股份出售給中國投資公司。

另外,在本月稍早,全球封測龍頭日月光投控本月稍早把其中兩家中國子公司股份出售給有中共官方背景的私募基金智路資本(Wise Road Capital),智路資本近期參與了中國紫光集團的重整,此交易案引起各方關注。

報道指出,台灣經濟部投審會發言人呂貞慧說,許多的交易例子皆表明未來可能存在敏感技術洩漏的漏洞。

對此,經濟部在16日說明,為了加強管理技術轉移至中國大陸,正研擬修正在中國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5條及第10條修正草案;其中規劃將經過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的台商赴陸投資案件,未來如擬出售中國大陸事業股權,因為已涉及技術轉讓,應事先申請技術合作許可。

經濟部表示,前述辦法修正草案,已自今年10月15日起對外預告,並徵求各界意見,預告期限至12月17日;經濟部投審會將依所蒐集的建議檢討後,辦理後續法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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