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上月證實已經離開警方安全屋。律師蕭思江擔任董事的華孝有限公司昨日(2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律政司有權就謀殺罪起訴陳同佳。

原告是營運「港人民權民生黨」的華孝有限公司,3名被告分別是律政司司長、警務處處長及陳同佳。

原告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9條:「在任何關於在公海或香港以外任何地方所犯罪行的公訴書內,指稱受損害的人在所控告的罪行發生時是在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即為法院具有司法管轄權聆訊和裁定該案件的足夠指稱。」原告認為,根據這條法例,雖然謀殺案發生在台灣,但是死者潘曉穎是香港居民,受到香港法律保護,因此案件屬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範圍內。原告表示未能確定上述理解是否正確,要求高等法院釐清,以避免法律爭議。

原告又稱,相信陳同佳已與香港警方錄取口供,希望警方可以公開口供。原告敦促陳同佳在香港承認謀殺罪,稱台灣還有死刑,在香港認罪可以保全性命。

陳同佳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之後回到香港,並盜用潘曉穎的信用卡。陳同佳在香港承認4項洗黑錢罪遭判囚29個月,在2019年10月刑滿出獄。陳同佳出獄後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上月證實,陳同佳已經離開警方的安全屋,居住在不容易接觸市民的地方。

蕭思江為「港人民權民生黨」創辦人及黨主席。他曾參選立法會、區議會和港區人大全部落敗,並在2007年參選立法會補選時以自創的「飯碗必勝舞」聞名。

案件編號:HCA1658/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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