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昨日引述消息,指勞福局擬修例,禁止干犯國安法的人士擔任社工及工會理事。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今(8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國安法是「凌駕性的法律」,估計當局不會進行諮詢,他亦表示國安法紅線模糊,相信修例會對社工造成心理影響。
張志偉今日在港台節目表示,已經在幾個月前聽聞消息,但沒有與勞福局接觸,他形容國安法是「凌駕性的法律」,相信當局不會諮詢工會。他說道,現時的條例,已經列明曾干犯附件二中的罪行者不能擔任社工,包括強姦、亂倫、謀殺等,條例的原意是為了保障服務使用者的人身安全,他認為國安法與這些罪行有很大差異,甚至是「風馬牛不相及」。
張志偉表示,社會工作者的守則有條文要求社工支持社會正義、爭取社會公義,但並非政府的所有政策都符合社會公義,過去一年多看見國安法的演繹非常闊,紅線模糊,擔心社工容易墮入「干犯國安法的陷阱」,相信會對社工帶來心理影響。
《明報》:勞福局擬修改《社工註冊條例》及《職工會條例》
《明報》昨引述消息稱,勞福局擬修改《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將國安法納入不能擔任社工的罪行,國安法定罪者除非獲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全體成員同意,否則不可任社工。勞福局亦打算修改《職工會條例》,工會理事如被干犯國安法同樣會遭取消資格。報道又指,有關的修例工作最快今年展開。
勞福局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國安法訂明特區政府有職責採取必要措施,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局方正審視《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的規定及實施情況,以便履行特區政府在《香港國安法》下的職責。
勞福局又稱,勞工處會配合特區政府整體的策略和工作,擬定相應的措施,促進職工會理事及職員對國家安全概念及相關規定的認識。
初選案47名被告中有6人是社工
被控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的初選案中,有6名被告是社工,包括鍾錦麟、李予信、何啟明、李嘉達、施德來、呂智恒。
而工會方面,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主席黎雯齡及外務副主席楊逸意,因羊村繪本案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早前遭職工會登記局發出「擬取消職工會登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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