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非法對八名法輪功學員剝奪律師和家屬的辯護權、合法旁聽權,八名家屬聯名控告主審法官王榮富,未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違法剝奪知情權。
明慧網報道,這八位法輪功學員是張敬元、高曉歧(女)、趙秀蘭(女)、孫鳳仙(女)、蔡玉英(女)、於姣茹(女)、孫秀英(女)、單為和。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根據以上條款,當事人應提前三天知道開庭時間、地點,可是所有當事人都是開庭當天被帶到法庭之前才知道開庭信息。
1. 違法剝奪親友辯護權
2020年11月16日,針對11月11日遞交的親屬辯護委託書,法輪功學員趙秀蘭的家屬與案件承辦人王榮富電話溝通。
其間,王榮富法官態度橫蠻,言語粗鄙,稱「親屬辯護?你把你自己咋看著那麼高呢」。
王榮富還威脅稱「正常辯護,可以看你甚麼態度,你要『××』態度不好的話就給你媽辯護重了。」
11月24日,家屬向德惠市法院遞交當事人趙秀蘭、高曉歧的親屬辯護委託手續。
李魁亮副庭長接待家屬後,稱為法輪功案件親屬辯護,需要到當地派出所、社區辦理不信仰證明才行,拒絕代收親屬辯護手續。
家屬質問哪裏有法律規定需要提供不信仰證明才能辯護?李魁亮稱法律有規定,你就別管了,想親屬辯護就把材料弄齊了再來。
11月25日,家屬電話詢問法官王榮富要求書面回覆。
王榮富依然態度橫蠻,侮辱謾罵,稱:「給你個屁給你!給你啥!不給你!」「你狗屁不是你辯護啥你辯護?」
王還恐嚇家屬稱:「就你這態度告訴你,你就別想輕判」
王榮富違法要求家屬出具不信仰證明才允許親屬辯護,剝奪當事人的親屬辯護權;還大放厥詞稱「你隨便,願意怎麼提怎麼提(控訴)」。
2020年12月18日,趙秀蘭家屬向德惠市法院遞交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紀錄證明。電話王榮富,告知農安縣國保、派出所均不能出具證明,從來沒有開過這樣的證明。另需要德惠市法院出具介紹信才給查。
王榮富稱:「與法院無關,別做美夢了,你和律師開不出來證明就休想上庭辯護。」
家屬質問,連殺人犯都能請律師辯護,為甚麼母親不行?
王榮富答覆:「法輪功案子特殊,殺人犯可以,法輪功就不行。」
家屬詢問不許律師出庭辯護的相關規定,王榮富稱:「國家有規定,不能給你看,你算個啥!」
2. 違法剝奪律師辯護權
2020年11月11日,法輪功學員孫鳳仙的代理律師向德惠市法院遞交委託手續。辦案法官王榮富不在,聯絡員趙峰接收了律師手續。
日後,王榮富電話要求律師補充不信仰等非法證明,才允許上庭辯護。
12月8日,法輪功學員高曉歧的代理律師向德惠市法院遞交委託手續。王榮富以同樣理由,不許律師閱卷。
隨後律師前往德惠檢察院提出控告。
12月10日,趙秀蘭的代理律師向德惠市法院遞交委託手續。
賈副庭長稱,律師代理法輪功案件的材料,包括不信仰法輪功證明,律師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事務所同意為法輪功辯護的證明,如果做無罪辯護,還要提供律師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事務所同意為法輪功無罪辯護的證明。
律師詢問,是否有這方面的文件,才可以依據文件去辦理相關證明。
賈副庭長說,吉林省高級法院有專門文件,如果需要看,只能找辦案人王庭長來要。
2021年3月4日,法輪功學員孫鳳仙的代理律師來到德惠市法院,聯繫王榮富,要求閱卷。王榮富提同樣無理要求,不同意閱卷。
律師要求法院出具法律依據,王榮富稱:「有依據,是秘密文件不能出具。」
3月11日,法輪功學員張敬元的代理律師向德惠市法院遞交委託材料。王榮富也以同樣理由,不給閱卷。
律師問,你要求這些材料的依據是甚麼?
王榮富稱,是口頭的,沒有文件。
律師質問,德惠法院不歸法律管是不是?隨後依法郵寄控告王榮富違法剝奪當事人辯護權的控告書。
3月25日,張敬元的另一位代理律師向德惠市法院遞交委託材料,也被王榮富拒絕閱卷。
律師問能否出具德惠法院的介紹信,才有依據去辦理相關文件。王榮富稱法院不出具介紹信。
律師又問能否出具相關要求的法律依據,願意最大限度地配合法院要求。
王榮富回答,省政法委、市政法委、省高院、市中院都有規定,文件保密,不出具;願意配不配合拉倒,不出具材料就別想上庭。
3月25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於姣茹的代理律師電話詢問王榮富委託律師事宜,其以相同理由予以拒絕。
此後,家屬被告知4月9日法院開庭,不允許家屬聘請的無罪辯護律師上庭,要求家屬開不信仰證明才能旁聽,且只允許一名家屬旁聽。
3. 違法開庭
4月8日,家屬同德惠檢察院公訴人滕繼坤電話聯繫,反映王榮富違法剝奪辯護權。
同天,又到德惠法院信訪部門同李兆義法官反映情況,律師向刑事庭法官控告,要求接待,王榮富不接待。
律師和家屬又向德惠紀檢部門提交律師控告材料,紀檢部門稱:這些不歸紀檢部門管。
下午,律師和家屬們來到德惠檢察院控申科反映情況,龐姓主任和徐姓主任稱已同法院溝通,轉達法院提出的無理要求是省裏面的規定。
律師詢問家屬旁聽也要出具證明的規定依據,最終無果。
下午家屬又返回德惠法院信訪辦,要求刑事庭法官接待,李魁亮庭長指派書記員取材料,稱家屬沒有資格遞交要求王榮富法官迴避的申請。
家屬向李魁亮法官打電話,要求王榮富迴避,控告王榮富違法剝奪當事人辯護權,追究侮辱謾罵家屬的法律責任,要求旁聽。
李魁亮法官仍答覆省裏面的規定,只能嚴格執行。針對王榮富法官態度問題會調查答覆。
4月9日早,德惠法院未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情況下,直接到看守所強行拖拽拒絕非法開庭的八名學員出庭。
開庭期間,七名家屬和三名律師被拒絕出庭,只能在門外趴在門上聽。
八名法輪功學員全部拒絕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辯護的律師,要求自己親屬請的律師上庭辯護,被法官王榮富拒絕。
下午一點半左右,開庭草草結束。
4. 八名家屬聯名控告法官違法
針對上述法官剝奪律師、親友辯護權的行為,八名家屬以《殺人犯可以請律師上庭辯護,法輪功不可以!》為題,聯名控告德惠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榮富,要求依法懲辦。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基於「真、善、忍」為原則的修煉方法。因可有效提升道德水平和改善身體健康,法輪功曾受到過中國當局的讚賞。中共調查顯示,至1999年以前,有7000萬至1億人修煉法輪功——這超出了當時中共黨員的人數,處於妒忌和對權力不穩的恐慌,前中共黨魁江澤民下令打壓這個修煉群體,迫害政策維持至今。
控告書中家屬說道:
「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是衡量一個國家或社會文明發展的標準,是人類文明的標誌之一。然而公平正義在吉林省德惠市法院王榮富法官的口中卻是如此無足輕重。
面對當事人委託的辯護律師依法提交律師手續,王榮富法官非法要求律師出具不信仰法輪功證明,律師事務所以及司法行政機關出具同意辦理法輪功案件的證明。並聲稱省裏面有所謂的「秘密文件」,以此為說辭拒絕接收律師手續。
面對當事人家屬提交親屬辯護手續,王榮富法官非法要求出具不信仰法輪功證明,態度惡劣,言語粗鄙,侮辱謾罵,悍然聲稱:「殺人犯都可以(請律師辯護),啥犯都行!就法輪功犯不行!」違法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
「據此,八名家屬聯名向吉林省德惠市法院法官王榮富發出控告:
1. 被控告人王榮富法官阻撓律師以及親屬辯護人正常行使訴訟權利,是在濫用職權、粗暴踐踏《刑事訴訟法》。
2. 被控告人王榮富法官態度橫蠻,言語侮辱,恐嚇家屬,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的職責、義務。
3. 要求被控告人王榮富法官公開所謂的吉林省高院2020年規定「秘密文件」。
4. 懇請嚴肅查處被控告人王榮富法官違法違憲行為,追究責任。
5. 要求被控告人王榮富法官迴避,懇請更換其他法官審理承辦。」
家屬最後說: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並指出,要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質素法治工作隊伍。」
然而被控告人王榮富法官屢屢程序違法,肆意踐踏法律尊嚴,涉嫌徇私枉法,惡意剝奪當事人的親屬辯護權與委託律師辯護權。態度極其惡劣,言語粗鄙,侮辱謾罵,這樣的德惠法院法官,實為法官中害群之馬!
公平正義的創造和維持離不開公共權威,離不開公共行政。如果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組織及其公共行政不能倡導公平正義、不能奉行公平正義、不能主持公平正義,國家和社會就不會有公平正義。
「基於以上,被控告人王榮富這種行為很容易製造冤、假、錯案,或者成為幫兇,被故意製造冤、假、錯案者利用。為制止被控告人一錯再錯,特提起控告。懇請有關部門對被控告人王榮富嚴肅查處,追究責任,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辯護權益。」#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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