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維權人士梁西文,因曝光5月12日發生在北京國家信訪局門口的自焚影片,目前已被刑拘。

 

轉傳自焚影片遭刑拘

據天網公民記者王晶提供消息,第一個曝光國家信訪局自焚影片的梁西文,5月13日已被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城南派出所以「尋釁滋事罪」名刑拘。

5月12日上午8時許,一名男性訪民在國家信訪局門口用汽油澆身後點火自焚。火勢被警方用滅火器撲滅後,自焚者被警察帶走。

據知,當時在現場排隊的一位訪民,看到這一幕馬上拍下影片傳給梁西文,梁西文隨後將影片發在了各個微信群。

5月13日下午,梁西文被當地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強制傳喚。目前,梁西文已被刑事拘留,警察拒絕告知家屬刑拘理由。

治安傳喚轉刑事拘留

梁西文的兒子在網上發出一段5月14日公安要他簽名的影片,影片中警察給家屬讀拘留通知內容,稱梁西文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拘留在嘉興市看守所,並且要家屬簽名。

家屬問:「這是甚麼意思?證據有沒有?」

警察回答:「證據有沒有我都不需要跟你講。」

家屬:「你有證據你拘留我沒話說,你沒有就是證據不足,該放人。」

警察:「我只是來告訴你罪名,你父親被依法拘留了。我不需要告訴你原因。這是刑事。」
家屬:「一開始是治安傳喚,為甚麼一開始不說(刑事)呢?」
警察:「一開始是我來的嗎?我現在告訴你是按照刑事訴訟法來通知,你是否願意簽字?」
家屬:「你們違法辦案,沒證據就扣人。」

家屬不簽,該警一怒之下走了。

記者撥打嘉興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城南派出所電話,但無法撥通。

給梁西文家屬的傳喚證。(受訪者提供)
給梁西文家屬的傳喚證。(受訪者提供)

 

晚上8時,記者再和梁西文兒子聯繫,他才剛從派出所回到家,此時他的家人制止他,不讓他對外講話。採訪因此作罷。

談協議忽悠訪民

王晶在六四天網的推特上發文說:「嘉興警方這次刑事拘留梁西文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第一時間曝光了12日國家信訪局門前訪民自焚事件的真相,訪民自焚事件引起了國內外的很大反響。」

王晶說,「第二個原因是,嘉興當局很可能借『公安部追責抓人』的機會,趁人之危,以限制梁西文的人身自由為條件,逼其放棄之前已談好的賠償和息訴罷訪的協議。」

2014年3月,擔任天網義工的王晶曾因曝光了北京天安門前訪民自焚事件,也是不久被抓,隨後刑拘,警方不肯告知刑拘理由,甚至拒絕律師介入。同樣也是用忽悠的方式,與王晶談了協議,最後在判刑前還企圖用「認罪就給自由」做交換條件,逼王晶放棄所有的賠償與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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