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4月6日表示,初估工程車滑落軌道1分多鐘後,與太魯閣號對撞,且可確認太魯閣號駕駛員在緊急狀態下,仍全力避免災難發生。
據中央社報道,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4月2日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而出軌,造成重大傷亡;運安會6日下午舉行事故重建說明會,公佈部份重建資料及列車記錄器事故前影像。
運安會主任委員楊宏智表示,從已掌握的資料中可看到,當天工地有挖泥車工作,工程車往下開,但行進時有點偏,過彎處卡樹叢並熄火,之後滑落邊坡;經交叉比對,初估約1分多鐘後,與太魯閣號列車以「頭對頭」方式對撞致列車出軌,列車與工程車頭、車上吊臂衝撞進清水隧道,在距隧道北口320米(米)處停下。
據運安會公佈的資料,裝載很多輪胎的工程車2日上午8時49分59秒進工地;9時20分到25分有其它車輛往工程車方向前進;9時28分50秒,事故點出現煙塵。
事故列車記錄顯示,列車上午9時28分38.5秒出和仁隧道,9時28分43.6秒出現緊急剎車,9時28分45.5秒撞工程車,9時28分46.6秒列車再撞到清水隧道北口左側,之後記錄停止。
至於工程車從邊坡滑落的時間,楊宏智表示,與檢調合作,不適合由運安會公佈,但推估約在事故發生前約1分多鐘。
運安會的資料顯示,事故列車看到工程車距離僅約二百多米,能反應時間約7秒。
楊宏智說,從事故發生到列車停下來的時間長度要等下階段重建分析,才有更精確資料。
他說,太魯閣號列車當天幾乎滿載,重358噸,工程車7.5噸,如果在一般空曠處,是很容易踢開的障礙物,但當時距隧道非常近,又沒足夠的剎車距離,導致衝撞進隧道並出軌。
楊宏智表示,列車經衝撞,記錄器的紀錄會有些錯亂,從記錄器顯示緊急剎車到記錄停止約3秒,但這不代表駕駛員的剎車時間,駕駛員應在更早前就已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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