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瀋陽人李霖的母親李新華在網上發影片求助,她要求關押李霖的烏魯木齊市第一看守所解除李霖的腳鐐。她在影片中披露,新疆當局已經強迫她的兒子戴了三年的腳鐐。

李霖因在網絡上發文圖、影片資訊,批評中共當局對新疆各少數民族居住區域的政策,於2018年3月3日被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警方扣以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簡稱,煽顛罪)的罪名拘留,隨後失聯。

2018年4月2日,李霖被以相同罪名正式批捕。同年11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李當庭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李霖至今仍被關押在看守所,沒有移送監獄。

2021年2月10日上午,李新華給烏魯木齊市第一看守所打電話,要求立即解除李霖的腳鐐,管教幹部回應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條例規定:這類案件的人一直要戴著腳鐐。」

李新華在求助影片中表示,當局對李霖的居住地、戶籍地造假,改成新疆的,案件審理程序造假,全部使用非法證據,捏造事實,對其進行迫害。雖然李新華有中共當局造假的全套案卷,但仍然控告無門。

2020年,在李新華的據理力爭之下,中共新疆高級法院收下了她的申訴狀,卻一直不給結果。在她多次催問後,竟然不允許她再進入申訴大廳。一個法警說,「我的職責就是把你擋在法院門外。」

2020年12月23日,新疆高院給李新華出具了一份《駁回申訴通知書》。

李霖曾經是電力軟件工程師,戶口在遼寧瀋陽市,2018年2月,他到母親在新疆烏魯木齊的家中探親期間,在推特上發了5條關於新疆現狀的信息:「新疆的網絡不好用」;「一些清真寺的標誌被拆了」;「新疆的警務站比較多」;「新疆的一對一扶貧裝樣子,不起作用」文字有相關配圖和影片,引起中共新疆當局的注意。

李霖在推特發的5條涉疆信息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4年刑期。(網絡截圖)
李霖在推特發的5條涉疆信息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4年刑期。(網絡截圖)

很快,中共當局指控李霖利用YouTube、Twitter等國際社交媒體軟件「散佈虛假言論、詆毀國家領導人、抨擊現行國家政策及中央對新疆維穩相關政策,並惡意評論新疆維穩措施」。

知情人向大紀元記者透露,李新華因曾在外媒上發聲,遭到中共當局的威脅。她現在只能在被監控的情況下,繼續為兒子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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