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23歲唐英傑,因在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據法新社8日報道,律政司將直接引用「港版國安法」第46條,指定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並毋須陪審團審理,此舉將打破香港司法一直沿用的陪審團制度。
法新社引述消息指,仍在還押的23歲青年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在去年11月提訊時,已被港府直接由西九龍法院移交至高院排期,打破了一般東區法院進行交付程序的做法。律政司長鄭若驊在2月初去信辯方律師代表,告知將反對唐英傑一案設陪審團,理由是擔心「陪審員個人和其家人安全」。
據悉,律政司分開兩部份處理案件,先轉高等法院審理,然後再由律政司司長根據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直接指示案件毋須陪審團審理,改由三名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替代陪審團作為「事實裁斷者」的職能。
過往高院審訊的刑事案件,都設有七至九人的陪審團,該制度已設立了176年,法官的角色只是處理法律爭議,引導陪審團作事實裁決,是法治社會的重要指標。
法新社報道續指,唐英傑的法律團隊,正研究下一步的可能做法,或申請司法覆核律政司的決定。
報道又指,中共指示要求「改革」香港的司法制度,以改變會出現令他們不滿的判決,而這次不設陪審團就是內地司法制度引入香港的先例,中國的刑事法庭沒有陪審團制度,定罪率近乎百分之百。
該番打破香港司法沿用已久的陪審團制度也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表示,「香港法治蕩然無存。」也有直言,「咁唔洗審啦(那不用審)!不如直接判,他坐幾多年」。更有人揶揄,「原來掛支旗仔就可以導致分裂國家,呢個國家都幾fragile(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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