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北京市檢察院前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焦慧強被雙開,中國科協前黨組成員、北京市前副市長陳剛一審獲刑15年。
焦慧強被雙開
焦慧強被指控對抗審查,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接受宴請、配備專職司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像錢款;搞錢色交易;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巨額公共財物,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財物。
現年47歲的焦慧強,山西洪洞人,但從1995年起就在北京市任職。歷任北京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幹部、書記員、副科級助理檢察員、副處長、助理檢察員;第一分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檢察員、檢委會委員,偵查監督處處長、檢察長助理、檢委會委員。
2012年3月至2014年10月,焦慧強任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北京市通州區法院副院長、代院長、院長;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副院長、代院長、院長;2019年3月,任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2020年5月,焦慧強落馬;同年6月被免職。
焦慧強在北京通州區任法院院長期間,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追查。
焦慧強任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副院長、院長期間,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據海外明慧網2020年5月11日報道,北京市法輪功學員秦尉因向路人贈送《九評共產黨》,於2017年7月11日被北京海淀區法院非法判刑2年半;2019年12月,北京延慶法輪功學員李振革被海淀區法院誣判4年。而這兩個時間段期間,焦慧強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任副院長、代院長、院長。
陳剛一審獲刑15年
2月5日,北京市前副市長、中國科協前黨組成員陳剛,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受賄所得財物均被沒收。
陳剛被指控,2003年至2018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職務便利,以及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書記處書記、常委等職權條件,為他人在諸多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務折合人民幣共計1.28877328億元。
現年54歲的陳剛,於2002年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4年後升任北京市副市長;2012年7月躋身北京市委常委,期間長期主管北京市國土、住房、城建、軌道交通等領域;2017年2月轉任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任副主任;次年3月,又被調至中國科協出任書記處書記,一直到2019年1月被查。
財新網曾披露,陳剛大部份受賄發生在2018年調入中國科協後,僅一年,陳剛就收受了近7,000萬元賄賂,佔其受賄總金額的一半以上。報道還稱,2018年底陳剛被約談後,當晚他就安排情人出境躲藏,還和關係人串供。
陳剛被查當月底(2019年1月29日),大陸網絡還瘋傳一截圖,該圖顯示,陳剛被發現持有現金1,648億元,房產60多套,黃金20噸;陳剛兒子名下有207套房產,豪車多輛,直升機一架,名畫古玩1,923件。
另外,2015年曾有知情人士向港媒透露,陳剛利用主管城市規劃的權力,接受開發商、承包商巨額賄賂;行賄商人將行賄款打給陳剛妻子,陳妻已移民加拿大。
陳剛還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據海外明慧網2020年12月2日報道,陳剛2018年3月起調至中國科協出任書記處書記,各地反×教協會就隸屬中國科協管轄。陳剛作為書記處處長,主持日常工作,其中就有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內容和任務,只是以群眾組織的面目出現,積極配合「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誣衊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更具迷惑性,更容易毒害世人。
陳剛任職期間,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安排部署迫害法輪功的具體事例,包括長期組織所謂專家、學者,專門研究如何「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手段,並把這當作所謂的「科研課題」研究;在全國範圍內,指導和協調成立各省、市、區、鄉、鎮、村、企業單位等「反×教協會」,將迫害法輪功的罪惡延伸到各地;長期組織所謂專家、學者、勞模,到監獄、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等地方指導和協同警察強制給法輪功學員洗腦,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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