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輕度智障保安員去年在北角遭警員截查期間搜出五把刀,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裁決,裁判官張志偉只因被告背囊內有特首林鄭月娥扯線公仔、寫有「中共病毒」的刊物等,斷定智商僅81的被告政治立場清晰,認為被告攜帶物品是為隨時加入示威活動,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還押候判。被告聞判抱頭痛哭良久,需由家人安撫,在庭警帶離法庭時更質問道「哪裏傷人?我好辛苦,只想回家……」極權可恨之處,在於所謂「止暴制亂」鎮壓之後,拒絕半點修補撕裂,更毫無憐憫地將打壓延伸至孕婦、殘疾人士等無辜者。
被告情緒激動需由家人安撫
裁判官在庭上宣讀判詞期間,被告情緒開始激動,不斷低頭喃喃自語,身體不斷顫抖,需要身旁家人輕拍安撫,被告父親亦提點他再這樣做,或許會被視為藐視法庭。
在裁判官宣判罪成一刻,被告立時抱頭痛哭,情緒崩潰,久久不能自已。由於被告須要還押候判,庭警在散庭後嘗試接近被告,被告一如其他智障人士遇上討厭事物一樣反應直接,表現抗拒,拒絕離開,高呼「你們不要過來!」他又質問「哪裡非法意圖?哪裡傷人?」並哭訴道「我好辛苦,我只想要回家!」
父親庭外嘆息香港已變
庭警見狀曾經嘗試作出安慰,表示現時只是還押等候索取報告,並非監禁,不過被告顯然無法理解,繼續大叫「我只想要回家!我不要進去坐,(監獄)裏面非常可怕!」數名庭警最終需要在家人協助安撫下,方將被告帶離法庭。有旁聽市民亦不禁趨前鼓勵一聲「要撐住啊」。被告父親在庭外亦嘆息,「哪有這樣的事?買把刀就犯法……想不到香港會變成這樣……」
智商僅81分低於常人
郭姓被告(24歲,保安員),患有自閉症及輕度智障,智商僅81分(正常智力範圍在90-110分之間)。他被控於2020年4月9日,在北角健康中街及英皇道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把西瓜刀、兩把摺刀及一把廚房刀,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官稱被告表達理解「沒有明顯不足」
裁判官裁決時聲稱,從被告在警署錄影會面片段中可見被告與警員對答如流,因此斷定被告表達能力及理解能力與常人相比,「沒有明顯不足」。
被告當時表示,當日在香港殯儀館附近下車,然後前往家品店購買涉案兩把西瓜刀,作為補祝父親前年12月生日的禮物。至於外套口袋內的兩把摺刀同樣打算送贈父親,只是忘記取出。而背囊內的一把廚房刀,則是去年初購入後未有取出。
質疑被告再次買刀意圖
裁判官指,從會面片段中被告不時會在背囊取出物件,例如雨具、手套等等,斷言被告不可能沒察覺在背囊內藏有刀具。裁判官又以常人的邏輯形容,兩把摺刀具有一定重量,質疑被告沒有可能感覺不到。
縱使三種刀具明顯用途不同,裁判官仍然直言不相信被告在攜有三把刀的情況下,仍會再購買兩把西瓜刀送給父親,故不接納被告解釋。
縱未發現警員 官仍質疑被告藏刀掩飾
辯方早前提到,被告遭截停搜查時表現合作,一直表現配合,亦沒有隱藏膠袋內的西瓜刀。然而,裁判官根據閉路電視片段稱,被告未遇到警員前,曾將放有西瓜刀的膠袋收藏在外套內,縱使被告並未發現警員,仍然堅稱被告「難以說從沒掩飾過」。
僅憑物品斷定被告政治立場清晰明確
裁判官接著更宣稱,被告當日亦被搜出寫上了「林鄭月娥」名字的扯線公仔、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共病毒」、「五大訴求」等字樣的刊物。被告在查問下,透露公仔由他自製,「因為每個市民都討厭她」,藉以諷刺;至於刊物,被告解釋是從「黃店」取得,被告更指自己會捐助金錢予「黃店」。
裁判官僅基於上述言論,從而斷定智商僅有81分的被告「具有清晰明確政治立場」,加上被告另被搜出手套、雨具、鐳射筆等物品,揚言「都是激烈示威者在堵路、『私了』(私下解決)時的裝備」,形容這些行動大多隨時發生,故此作出推論,被告管有涉案刀具「必然用作傷人」,終裁定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
索取報告 押後2月9日判刑
裁判官願意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同時又應辯方請求再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判刑,期間被告須要還押候判。@
案件編號:ESCC53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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