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案件,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5名被告早前否認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除羅健熙脫罪外,其餘4人均罪成,12月21日各被判囚15至24個月。其中一名被告、前台灣公視特約導演鄧卓儒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囚15個月。公視12月25日發聲明指對判決深表遺憾,呼籲香港政府尊重媒體工作者的應有權利;公視亦會持續與鄧卓儒家人聯絡,提供必要協助。

公視稱,鄧卓儒在2019年11月18日是《藝術很有事》節目香港特約記者,於執行《榮光燦爛》專題拍攝工作時被補。《榮光燦爛》專題從創作社運歌曲的角度記錄這場運動的發展,剖析《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的創作背景,以及為何在短時間內被民眾廣泛傳唱,並在各地出現許多快閃演奏活動。

聲明指身穿公視「PRESS」背心的鄧卓儒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一帶執行拍攝任務,在前往理工大學途中被捕,並被拘禁收押,攝影器材也被全數沒收,兩天後獲釋。公視對於鄧卓儒被捕及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呼籲港府尊重媒體工作者的應有權利,並會持續與鄧卓儒家人聯絡,提供必要協助。

鄧卓儒在裁定罪成前曾接受本報專訪,他憶述2019年11月18日莫名其妙被捕,被鎖上手銬的一刻,只有無盡的憤怒。他說這3年多以來,都將案件拋諸腦後,「只係到警署報到會諗起一陣」,但當開審的日子越來越近,不安感也隨之而增加。「儘量令自己忙到累同無法思考,先唔會亂諗野」,每天都活得很盡力,埋首繁瑣的工作中,或是希望麻醉自己。

鄧卓儒形容作供時好像考公開試般緊張,作供後感到靈魂被抽乾、「不樂觀」,原本以為「贏硬」的信心頓時全失。越接近判決,他心裏越是惴惴不安,「雖然不會死,但一想到未來,整個人都會有種無力感」。

律師團隊提醒鄧卓儒要有心理準備判監,鄧卓儒稱當刻還沒感到很大衝擊,「針未拮到肉,棺材板未響」,但到了最後關頭,他開始整理書單、探訪名單和求情信時,腦海不斷閃現進牢的畫面。

鄧卓儒坦言「開始收埋自己、疏遠好多人」,其中一個原因是「就算被跟蹤,都唔會連累真心嘅朋友。」最後,他向各方好友前輩收集求情信,最終求情信多得被律師責怪,他形容「收集到了很多愛,是窩心的暖意,教我堅持下去的,就是你們」。判刑前一日,他在社交平台發文問:「放監之後,香港同全世界,又會變成點呢?」,「我抖一抖,之後繼續作戰,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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