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當地時間向10月14日國會提交報告,列出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內的10名中港官員的制裁名單。並正式警告國際金融機構,不要與他們有業務往來,否則可能受到二級制裁。
根據《香港自治法案》,美國國務院須在法案簽署生效的90日內向國會提交報告,列出沒有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或《基本法》規定的義務而要負責的人。10名受制裁中港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及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國務院公告指:「中國共產黨(CCP)系統性地廢除了北京向香港人和世界承諾的自治、這是在聯合國註冊的公約(《中英聯合聲明》)內容。通過實施《國家安全法》,中共削弱了香港的民主體制、人權、司法獨立和個人自由。
「美國公開譴責北京和香港當局採取的製造更多問題、扼殺異見人士和損毀香港自治的行為。這些行為包括,(在香港)設立大陸安全機構、大規模逮捕和平示威者、出於政治動機推遲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以及逮捕和拘留試圖離開香港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
「《香港自治法案》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報告,確定對中國大陸未能履行其義務做出實質性行為,或嘗試做出實質性行為達到《中英聯合聲明》或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義務。」
「今年的報告包括點名10位中國大陸和香港官員,他們的行為破壞了集會、言論、新聞或法治的自由,或他們的行為削弱了香港的高度自治。8月7日,美國根據13936號行政命令對這些人已實施了制裁。
「發佈該報告凸顯,我們反對北京的行為,它們有意破壞香港人民的自由,並強加中共的壓迫性政策給香港。」
報告亦列舉了10人的罪行,其中,林鄭月娥是香港國安委主席,監督國安委工作。她亦引用緊急權力,限制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押後原定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一年。鄧炳強領導的警隊,則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的24小時內,拘捕至少10名民主派人士。
十月將實施二級制裁
根據《香港自治法案》的規定,在法案生效後90天內,美國國務卿將與財政部長商議,指認未能履行《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對港人義務的個人和實體,並向國會有關委員會和領導層提交報告。
法案還授權美國總統對制裁名單上的個人立即實施制裁,並在一年時間內,對與受制裁者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實施二級制裁。
路透社早前報道,國務院是在正式警告國際金融機構,不要與鎮壓香港民主活動擔責的個人有業務往來,否則,他們可能很快會受到二級制裁。據悉,國務院將在60天之內,確定與受制裁者進行交易的金融機構。
總部位於英國的滙豐銀行和渣打銀行高層,表態支持《香港自治法案》之後,英國和美國的官員都點名批評兩家銀行。
財政部八月曾公佈制裁名單
美國總統特朗普7月簽署的《香港正常化》行政令,要求美國政府必須在15天內開始行動,終止香港的特殊待遇,及制裁所有參與前期制定、後續執行及通過《港區國安法》的人員和機構。
美國財政部8月7日,曾宣佈制裁11名中港官員並公佈名單。除了上述10人外,還包括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財政部表示,被制裁的11名中港官員在美國或美國控制範圍內、所有持有的超過50%及以上所有權的實體和財產均被凍結,且需向OFAC(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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