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周一向各部門發出通告,要求所有本年7月1日或之後聘任的公務員,將要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民主派批評,安排是公然要脅公務員,製造白色恐怖。

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基督徒社關團契與多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等發表民間聯合聲明。強調香港人表達意見,反對個別政策,是正常不過的事。公務員作為香港人一份子,亦可表達意見,參與集會、遊行,不是政府的應聲蟲和奴隸,更不應將他們表達不同意見的正常行為視為違法。不同崗位的公務員,都是從人民繳納的稅金中支取薪酬,認為公務員應順從民意、效忠於人民,而非政府,更不應盲目跟從壓迫人民的政府的政策。

他們又指,《基本法》第27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公務員也擁有上述的權利和自由,不能因其公職身份被排除於外。面對政府決策錯誤、甚至不公義政策,公務員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和權利,亦有參與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政府透過強迫公務員簽署效忠宣誓文件,剝奪公務員的種種自由和權利,實屬強詞奪理。」

議員質疑逼公務員效忠政權

香港本土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聶德權近日不斷地提出一些新的講法、新的條例,最終目的是要所有公務員效忠政權。她又形容特區政府只是「雞毛當令箭」單方面、擅自更改僱傭合約內條款,無視公務員真正的老闆——香港市民、納稅人的意見。她認為政府的做法是加強恐怖,憂慮一些香港政府部門,例如香港電台,日後是否要唯命是從,對政府的權力絕對服從,「那還有甚麼編輯自主呢?這是很可怕的。」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批評,港府要公務員宣誓效忠「是相當醜陋的做法,是一種政治操控」。他強調:「公務員效忠《基本法》、效忠國家,沒有問題。但(當局)給公眾的訊息更加清晰的是他們要效忠政權,不能講政權不喜歡的話。」

許智峯以立法會宣誓風波為例,質疑政權拿宣誓設立一條紅線,用來懲處它不喜歡的行為、不喜歡的言論、不喜歡的人。政府要求公職人員宣誓,只是對公務員多一層的政治監控。加上宣誓牽涉法律責任,當違反誓言時,公務員或面對刑事責任,不單失去工作,甚至有機會被刑事檢控,呼籲:「香港人要全力為公務員發聲。」

他們促請特區政府撤回強迫公務員效忠宣誓的決定,停止踐踏公職人員表達自身意見的自由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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