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港人自發九龍遊行抗議政府剝奪立法會選舉日期間,警方在彌敦道突然截停一架970號新巴,並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巴士司機。事後,警方於司機袋內搜出一個士巴拿(扳手),再指控司機藏有攻擊性武器。警方說詞曾至少三度更改下,最終巴士司機被正式落案起訴不小心駕駛,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查,裁判官張天雁將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下午2時半同院再訊。
據最新控罪指,36歲張姓男被告,任職專營巴士司機,被控於2020年9月6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南行線近文明里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公共巴士(即新世界第一巴士)。
由於被告在工作時被捕,受到業界高度關注,多名同業今日到庭聲援。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批准。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6,000元保釋候訊,另須居於報稱地址。
警方先後提出多個涉案理由
整件事件錯綜曲折,警方在正式落案前對於被捕司機所涉罪行曾有多種說法。事發當日下午,警方在直播中率先指控司機「無故響號」,晚上在Facebook補充指巴士當時「快速行駛」,非常貼近路旁執勤警員,涉嫌危險駕駛;翌日見記者時,警方再指在司機袋內檢獲士巴拿,表示司機涉藏有攻擊性武器。不過最終,警方9月10日公佈已正式落案起訴司機不小心駕駛,為警方五天說法中從未出現罪名。
多間傳媒引述警方消息聲稱,該名司機不必要地只用單手控制軚盤,同時持續響號,並向不同方向作出挑釁手勢,即舉中指,而且在行駛時極之貼近當時在路面的行人,構成危險。
行車紀錄推翻警方說法
新巴職工會理事長林錦標早前指,公司翻看被捕司機行車紀錄,證實當時司機行車速度在時速30公里內,相比道路法定上限50公里為低。其後新巴發言人更透露,根據巴士行車紀錄系統(黑盒)數據,巴士在該段路程的車速約為每小時10至35公里。
至於無故響號指控,林錦標則表示司機當時只曾三次響號,第一次是司機看到一批身穿便服人士走出馬路,長響了一次號;第二次是當巴士駛近警車時,司機看到一批防暴警員背向巴士,擔心警員走近巴士;而第三次是當防暴警員突然截停巴士,司機擔心巴士撞到警員,故再響號一次。
對於司機擁有士巴拿一度被警方指藏有攻擊性武器,新巴職工會及城巴職工會曾發聲明指,不少巴士司機均會自備士巴拿調較倒後鏡,以免行駛期間看不清楚路面情況發生意外,認為警方指控強詞奪理。
當被問到司機近況,林錦標無奈指司機將會暫時休息兩周,「擔心他在上班時再見到警察會有陰影」。
案件編號:KCCC229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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