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反送中抗爭中,發生「理大保衛戰」。11月中警方圍攻香港理工大學,大批港人連日採取「圍魏救趙」策略,在油尖區多處爆發嚴重警民衝突,逾千人被拘捕。其中15人被控於11月18日在佐敦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當中包括香港 YouTuber「Auman」易卓邦。5人另被加控其它控罪,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答辯。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考慮到多名被告法律援助申請尚待批核,需時處理,將案件押後至12月4日下午2時半同院再訊。期間所有被告維持原有條件保釋,控方亦須如今早審理的11月19日同類案件進行分拆。

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外,物資人鏈與前線抗爭者一起前進,大喊「入Poly,救學生」,期間水炮車曾多次發射水炮,不過未阻群眾前進營救理大被困者之決心。(《立場新聞》)
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外,物資人鏈與前線抗爭者一起前進,大喊「入Poly,救學生」,期間水炮車曾多次發射水炮,不過未阻群眾前進營救理大被困者之決心。(《立場新聞》)

2019年11月18日晚,大批聲援被困理大生的市民,在校園一帶主要馬路與防暴警對峙,並組成人鏈運送物資。(AFP)
2019年11月18日晚,大批聲援被困理大生的市民,在校園一帶主要馬路與防暴警對峙,並組成人鏈運送物資。(AFP)

2019年11月18日凌晨,香港警察繼續在佐敦彌敦道交界不斷發射催淚彈。(余天祐/大紀元)
2019年11月18日凌晨,香港警察繼續在佐敦彌敦道交界不斷發射催淚彈。(余天祐/大紀元)

控罪指,事發時年齡介乎16至61歲的15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第1被告被加控於同日在北海街與吳松街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37條膠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第6被告被加控於同日在吳松街25-27號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剪刀和7包共787條膠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第7被告被控於同日在佐敦道與甘肅街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鎚仔,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第8被告被控於同日在佐敦彌敦道380號逸東酒店外,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第15被告被控於同日在加士居道循道中學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73條金屬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多名被告早前已向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唯尚待批核,今日未有律師代表。高官有感需時處理,將案件押後至12月4日下午2時半同院再訊。

高官同時一如今早審理有關11月19日20名抗爭者被控暴動案件一樣,指出案件牽涉多名被告,法庭未能處理如此龐大案件,要求控方提出分拆方案,以供辯方回應,控方統合之後一併通知法庭。

15名被告依次為:
第1被告:郭姓(23歲,廚師)
第2被告:張姓(19歲,學生)
第3被告:林姓(23歲,學生)
第4被告:黃姓(16歲,學生)
第5被告:羅姓(31歲)
第6被告:姚姓(34歲,教師)
第7被告:廖姓(20歲,學生)
第8被告:李姓(61歲,公司經理)
第9被告:易姓(26歲,商人)
第10被告:李姓(24歲)
第11被告:朱姓(42歲,清潔工人)
第12被告:丁姓(26歲)
第13被告:潘姓(20歲)
第14被告:蔡姓(24歲,侍應)
第15被告:區姓(21歲,運輸工人)

案件編號:DCCC6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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