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被長沙國安抓捕的維權人士程淵的妻子施明蕾向長沙市司法局發起投訴,控告官派律師違法,同時她還將向長沙市中級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2019年7月,NGO組織「長沙富能」的程淵、劉大志、吳葛健雄(長沙公益仨)被中共長沙國安警察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抓捕,之後當局一直不讓他們與家人和家人找的律師聯繫,並強行他們接受官派律師。
官派律師充當辦案機構的打手
施明蕾在採訪中說:「我們所找的六位辯護律師, 一直無法進入辯護程序, 在今年7月份去遞交辯護手續時被拒絕。 而官派律師這塊,我們打電話找到他們,他們一聽到我們的名字就把電話掛斷了。 我們去長沙找官派律師,他們也拒絕和我們見面。」
在談到拒絕見面的理由時,施明蕾表示,因為官派律師他們要配合辦案的,甚至要勸當事人認罪,其實他們本身就是一個打手的角色, 他自然是不願意跟家屬接觸了。而且其中有一個官派律師竟然是長沙律協的副會長,是和政府官員穿一條褲子的。甚至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有兩個官派律師就說他們的當事人是有罪的,讓人覺得非常荒唐。
因此三位被抓的當事人家屬要求當地司法局,嚴肅查處官派律師陳宏義、陳汝超、龍雄彪、周鐵群四人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對政府部門犯罪式的辦案提出國家賠償
程淵的妻子施明蕾在一家上市公司做高管,從沒參與過NGO的工作。7月22日程淵被抓捕時抄家開始後,她在抓捕現場,不但未能倖免於暴力對待,三歲大的女兒也遭到非法拍攝。程淵夫婦先後被加以黑頭套、手銬帶走,施明蕾女士在被審訊期間受到種種威脅恐嚇。
「在這種情況下,辦案單位仍然給我扣上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然後監視居住180天,凍結了我的銀行賬戶,在宣佈給我監視居住的當天,他們要求我寫一個承諾函,要求我不能跟任何人聯繫,不能接受媒體採訪。其實就是用這種方式對我進行恐嚇威脅讓我消音。在這180天當中,他們沒有對我進行過任何調查, 也沒有提出任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和依據,他這種犯罪式的辦案,我覺得是對人權捍衛者家屬打壓的一種擴大化。」 施明蕾說。
為了討回一個公道,施明蕾準備提出國家賠償。「我要求賠償金額是5,000元,精神損失費和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對我名譽的影響。今年1月15號他們解除了對我的監視居住,我的行動也是自由的,但是他們沒有給我一個正式的文書,就是撤案的一個文書, 而檢察院又沒有立案有沒有起訴,這本身就證明了他們對我的種種誣陷是違法的。」
當局打壓維權人士 案件不敢錄入系統
今年6月24日,長沙檢察院秘密起訴了程淵、劉大志、吳葛健雄三人。7月10日,當事人家屬去長沙中院查詢他們的案件,發現這個案子沒有被錄入法院的案件系統,所以查不到,最後對方從鎖著的一個檔案袋裏找到了這個案件的資料。
施明蕾說:「其實我6月份就給長沙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兩級檢察院,以及他的兩級監察委都發了公開信,發了一個要求撤案的法庭意見監督書,但是至今為止,辦案單位和公安局都沒有任何回應。我們會繼續維護自己的權利。」
正如程淵的辯護人及其申訴控告代理人謝燕益律師在他的公開信中所說:程淵負責的長沙富能NGO組織一直致力於公益事業,正如程淵本人多年來的經歷一樣,他不過是通過NGO或作為一位專業人士積極推動參與一些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行動、公益訴訟、信息公開、政策倡導,包括乙肝反歧視、愛滋病反歧視、殘障人士反歧視、消除計劃生育及戶籍政策在就業、升學、社會保障等領域的非法規限反歧視行動。
他認為,這些行為都是依法公開進行的,一些公益行動甚至進入到國家和地方的立法、司法以及行政程序當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會效果。
他還強調,程淵他們的所作所為,不過是在對弱勢群體、少數群體的權益關注和人道關懷,種種努力也是關乎所有公民淪為弱勢處境時的底線保障問題,事關包括你我在內的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尊嚴及福祉。
施明蕾最後表示:「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快400天沒見到他們了,我們非常擔心。無論是他們精神的狀態還是身體的情況,都非常令人擔憂。在跟公檢法這一系列部門接觸和溝通的過程中,他們的一切做法都是在踐踏法律,而且是超出了我的預期的。 即使這樣,我們家屬也不會放棄。因為公檢法他們沒有有力的依據和事實來判他們三個人有罪,所以我們家屬會繼續去控告。」
本報記者也多次打電話給長沙公檢法系統,但無一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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