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富能公司三名員工被當局秘密開庭審判後,大陸律師及其家屬向大紀元揭露了中共司法部門運作的黑幕,為了打壓當事人,當局不但指派律師,而且還秘密開庭審理;當家屬發聲時,當局直接給家屬也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
律師表示,該案件的整個過程都是非法的,中共把自己制定的法律當兒戲,破壞自己制定的法律,是自掘墳墓。
長沙富能案秘密開庭審理
大陸非政府公益機構(NGO)長沙富能公司總共有三名員工吳葛健雄、程淵、劉永澤,去年7月被長沙公安帶走,其後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逮捕。上周,中共長沙市中院對三人進行秘密開庭審理。
9月9日至11日,大陸律師、吳葛健雄的父親吳有水,程淵的妻子施明磊,以及程淵的辯護律師謝燕益一行三人,到相關部門討說法,但是毫無結果。
9月11日,吳有水、施明磊、謝燕益接受了大紀元記者採訪,講述了中共湖南當局整個見不得人的卑鄙行徑。
吳有水律師:秘密開庭 審理過程非法
吳有水律師說,今天聽法官說案子是公開審理的,但根本就沒有公開。首先法院沒有通知當事人家屬,也沒有通知律師。其次,案件也沒有在法院進行公告,「是個典型的秘密開庭審理,並不是公開的」。
按照中共的法律,如果涉及中共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可以不公開審理,但是必須要公告。「不公告,肯定是違反法律規定。」
律師:當局無恥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利」
吳有水說:「關鍵是這個過程中政府強行安排律師,但這個案件根本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也就是說根本就不符合政府指派律師的條件。因為當時家屬已經請了律師。」
吳有水說:「從這個案子來看,徹底的完完全全地剝奪了當事人的受辯護的權利,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的,這個做法是很卑鄙無恥的。」
「為甚麼會採取如此卑鄙的手段進行秘密審理,是因為(處理)這個案子的本身就是見不得人的,這三名當事人的行為根本就不構成犯罪。哪怕就是按照現行的法律,也不構成犯罪。」
「正因為不構成犯罪,(當局)要強行給他們定罪,所以他們只有這樣用秘密的手段;為甚麼要安排指定的律師,就是因為見不得人,如果不是他們指定律師,就可能會把相關的他們的罪行給暴露出來。他們為了不讓罪行暴露,才採取所謂秘密的方式,安排所謂官方律師。」
「中共把法律當兒戲 是自掘墳墓」
吳有水表示,中共根本就把「法律當一個兒戲了」,是中共制定的法律,「它們自己又來破壞這個法律,就是中國共產黨給它們自己挖墳,自掘墳墓。」
「下一步它們就是秘密判決,一條道走到黑。」吳有水說,「湖南為甚麼這麼做,因為它是毛澤東的、劉少奇、彭德懷的出生地啊,湖南省自認為是有紅色基因的傳承,它們就要這樣幹下去。」
家屬與律師四處奔走 毫無結果
程淵妻子施明磊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這次是他們家屬第13次去長沙,這次他們一行三人(施明磊、吳有水、謝燕益)去長沙是控告「長沙司法局違法」。
9月9日,他們一行三人到湖南省監察委,控告湖南省公安廳、長沙市公安局、以及長沙市檢察院、長沙市法院所有案件的辦案人員「違法辦案的種種情況」。
9月10日上午,他們三人去了程淵等三人的官派律師的事務所——湖南真澤律所,要求見官派律師。他們非但沒有見到官派律師,事務所還稱他們「構成尋釁滋事罪,要報警,喊來了物業保安」趕他們走。
9月10日下午,他們三人到司法局投訴官派律師,又去看守所送東西,帶了3本《聖經》,3本「習近平思想」,還有衣物,後兩樣收了,《聖經》不收。
施明磊說:「為甚麼不能收?宗教自由是憲法裏有保障的,看守所人員就說不可能給他們安排禱告的時間,《聖經》這本書也不能給他們看。」
晚上,吳有水律師給兒子的官派律師打電話,對方才告訴吳有水上周已經開完庭了,庭審已經完畢了。
今天上午,他們三人去了法院,要求見承辦人法官趙喆。趙喆從6月24日接手了案子後,至今已有接近2個多月,一直沒有接過家屬的電話,今天也是避而不見。
施明磊說,現在他們還不知道秘密庭審的結果,但是他們家屬認為,整個庭審過程都是非法的。家屬的態度是,「三位當事人從事公益工作,對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不構成犯罪,他們的工作都是公開的,國安指控他們是美國政府代理人站不住腳的」。
謝燕益律師:中共國家犯罪
謝燕益律師對大紀元表示,該案從始至終程序違法,之所以公然踐踏法律程序罔顧事實就是為了炮製冤獄,僅此一點該案的決策者、所有參與者都已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犯罪。
「國家犯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該案的實質是一些違法勢力、邪惡勢力在極左思潮的背景下以所謂國家安全之名妄圖綁架司法、製造冤獄掩蓋、維繫其非法既得利益歷史罪惡!」謝燕益說。
「中共與官派律師相互勾結」
施明磊還指,中共當局和官派律師相互勾結,狼狽為奸。今年3月中旬,偵查期結束,三名當事人被移送檢察機關,在這個期間,當局強制解除家屬聘用的律師,換上官方指派的律師。
而家屬聘請的知名的人權律師謝燕益、張磊、龐琨,被隔絕在外,所以無論他們的刑辯技術,還是願意為人權事業、為正義發聲都是一流的,但是他們上不了庭,當局剝奪了他們的閱卷權、辯護權。
施明磊表示,但官派律師也不在乎聲譽,因為在行業裏面,他們有實實在在的好處,與中共當局有利益互換。如這個真澤律所,它上一次參與迫害江天勇律師,官派律師是它們出的,該所案件來源很多都來自於政府給的單。
「所以,我們希望對官派律師有實質性的制裁,包括會繼續努力用一切可以用到的手段要讓他們有所忌憚,否則將來會更惡劣。」施明磊說。
中共封口 給家屬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
施明磊還指,為了打壓家屬維權,中共當局隨意給家屬扣帽子,如給她直接扣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罪」。
「我是從事商業貿易的,沒有做過任何NGO工作的,但為了禁止我發聲,仍然強安給我這麼一個非常嚴重的罪名。」施明磊說,「同時讓我簽署,不許會見媒體,跟外界聯繫。到哪都要打招呼,所有證件都得交給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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