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非政府組織長沙富能三名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員工,早前遭到當局起訴。種種跡象顯示,案件最快下周會開審。但由於三人無法聘請律師,家屬擔心,他們一旦面對秘密審訊,將無法獲得公正辯護。
失去自由將近一年的程淵、劉大志和吳葛劍雄,是長沙富能僅有的三名員工。程淵的妻子施明磊早前獲悉,檢方向長沙市中級法院提出起訴,之後她與家屬聘請的律師到長沙了解情況,可是負責的法官卻「玩失蹤」。
施明磊說:「這案子是完全沒有『走系統』的,它是在系統外循環的。後面我們就聯繫趙喆法官,打了他的辦公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去看守所的時候,我們就意外撞上了官派律師。我打電話過去給官派律師,他們告訴我,庭前會議已經開完了,這意味著最快下周就會秘密審判。」
程淵等三人去年7月被長沙公安帶走,其後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逮捕,三人一直無法會見律師。幾個月前,三人以所謂的「親筆信」集體解除與律師的委託關係。施明磊相信,改由當局委派的律師辯護,不是三人的意願。
施明磊說:「所謂的官派律師是沒有任何獨立性可言的。一些有良知的值班律師就不願意接這種案子」。肯接長沙公益案的官派律師一定是長期以來有名的勾兌律師(註:勾兌律師常與辦案機關合謀,他們往往是這些「領導」的「合夥人」),更不要講他們能公正辯護。」
身在美國的長沙富能聯合創辦人楊佔青相信,程淵等三人被捕,與近年中共政府打壓關注勞工事務的非政府組織有關。
楊佔青表示:「程淵、劉大志、吳葛劍雄平時做事低調,很少公開評論時政,甚至為了減少警方騷擾,所有的法律援助和倡導工作都以個人名義開展,沒有以長沙富能名義對外宣傳。所以我認為他們被迫害的主要原因,不是當局基於他們個人的言行,主要是因為他們做的人權工作,是由境外的資金支持,這個是當局一直忌恨的。特別是在2015年左右,絕大部份機構被打壓停擺後,長沙富能機構仍然開展人權工作,應該會被格外敵視,招致了如此嚴重的迫害。」
長沙富能主要關注殘疾人士權利和要求政府公開訊息,組織規模極其有限,毫無顛覆的能力,而且長期在當地國家安全局和公安警察的嚴密監控和持續騷擾下,也毫無顛覆的空間。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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