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紗都不許送進來!」長沙看守所的警察衝鐵門外三位婦女吼叫。這是3月25日,「長沙公益仨」被抓捕第244天之際,公益人程淵的妻子施明磊、姐姐程曉紅和另一公益人吳葛健雄的母親去看守所給親人送口罩和衣物時,所遭遇到的一幕。
大陸民間公益組織「長沙富能」致力於乙肝、艾滋、殘障等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三名成員在2019年7月22被長沙國安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同年8月被刑事逮捕。
「長沙富能」案發生後,引起國內外維權組織、維權人士和維權律師群體的高度關注。長沙公安為置換上官派律師,讓後面的訴訟順利走過場,在長達8個月的偵查階段,拖延立案起訴。 2020年3月中旬,在偵查終結的最後期限屆滿前,長沙公安突然宣佈三位被告集體解除了與六名律師的委託關係。
家屬被通知後表示,解除律師委託絕對不是當事人的意願。公安出示程淵和吳葛健雄的「親筆信」,肯定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寫的,這樣的「證據」在法律上是不予以確認的。家屬披露這一消息後被當局「維穩」。
當事人親筆信 家屬:非主觀意願
3月24日,程淵的哥哥程浩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案情並不樂觀,因為中共安全局提供了程淵和吳葛健雄的親筆信,長沙市司法局出面配合公安解聘律師委託。
程浩對長沙司法局的作為很失望。他認為司法局的人自己也是律師,他們應該懂得法律程序,這樣的「親筆信」難道是當事人自己真正意思的表達? 「在失去自由、失去對外聯繫渠道的情況下,這樣的親筆信,這樣的意思表達,我不認為是他們主觀意願。」
他質疑,「當事人與外界斷絕聯繫、失去聯繫的情況下,他有沒有受到身體上的傷害、有沒有受到威脅、有沒有受到虐待,我們都一無所知。你去問他們的時候說當然好啊。按他們的說法比住賓館還舒服,比度假還快活,這有可能嗎?我不相信。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為甚麼不能公開?」
對解聘律師的說法,程浩認為,這於法於情都說不通。 「程淵我們就不說了,我們就說吳葛健雄。他父親本身就是律師,而且是多年的律師了。難道吳葛健雄對自己的父親都不信任,連自己的父親都不要?卻需要一個不認識的、搞不清楚的甚麼人?我不認為是符合情理。」
他說,「哪怕就是為了能見一面也不能這樣做。親生父親八個月沒見了,八九個月沒見。就從人性出發,也不可能有這樣的選擇。我也不認為程淵會有這樣的選擇。程淵在外面工作的時候認識大批的律師,我們有無數的律師朋友,他完全不需要去找一個甚麼莫名奇妙的人來為他打官司。」
強行提供官派律師當局被指心虛
他提到,公安搞出程淵和吳葛健雄的「親筆信」,他們就有了解聘律師的依據。 「強行取消我們家族委託的律師,連吳葛健雄親爹都解除了委託!」他說,我們不知道他們強行委派的律師是誰,但也知道他們會為誰說話。
程浩估計,官方強行提供官派律師得逞後,下一步要提起公訴,「然後以國家機密為由秘密審判,秘密審、秘密判,到時候就是可能關押了都不告訴我們。」
「在沒有提供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就可以把別人關八個月,而且拒絕律師會見、拒絕家屬會見。」對如此任意限制人身自由,置人與世隔絕的殘忍行徑,令程浩義憤填膺,「沒有申訴的空間,沒有申訴的渠道。我們去檢察院提了控訴,也向安全局提出了質疑。」
程浩說,因為程淵他們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所以程序上的違法更沒底線。只要被扣上這種罪名,「你律師想要閱卷、想要會見,家屬想要會見,須辦案機關批准,它不批准,你能如何?我從來沒有聽說哪一個被告在這個罪名下見到了律師、親屬,沒有一個,永遠是不可能批准你的。不可能讓你見的,你就不要想了。」
「長沙富能」聯合創辦人楊佔青對大紀元說,「很清楚,解除律師委託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在偵查期結束後律師能夠會見當事人和查閱卷宗。」「當局在當事人不自由的情況下,解除家屬信任的律師,就是不給辯護機會。說明政府沒有信心接受指控,不敢給律師自由辯護的機會。」
妻子與三歲女兒
程淵妻施明磊在她的推特(twitter)上放上了一個小影片:程淵在為三歲女兒小豆豆睡前讀書時的場景。 15秒的影片,父女溫馨一幕,令人動容。妻施明磊說:程淵是一個很棒的父親!
施明磊從長沙回來後,25日在她的推特上又放了一段在看守所門前給親人送口罩的影片,在影片一分鐘處,屏幕上出現一段紅色文字:
突然出現了小插曲:「與接待我們的周警官一同出來的有一位工作人員,嫌我送東西太頻繁,我跟他理論了幾句。他十分生氣,摔門而入,並撂下一句話『一根紗都不許送進來!』我們家屬們聽了氣炸了……」
看到這段影片,有網友說,正因為長沙政法委有這樣一幫惡人,出籠的那封「親筆信」也就不足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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