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4日),「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到高院以私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阻止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再行發表違反《基本法》第22條的言論,質疑中聯辦發表的言論違反了《基本法》第22條。中聯辦早前發聲明,指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故意拖延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
郭卓堅在稟狀中指,中聯辦於4月13日及21日公開發表言論,干預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依法主持立法會的內務委員會選主席,違反了《基本法》第22條中的既定原則,「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因為22條講明了,他們是在香港人民政府駐港辦公室,是不可以干預香港政府按《基本法》辦事的。」郭卓堅表示,「中聯辦應該遵守《基本法》第22條,他們干預(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就是違反了《基本法》22條了。」郭卓堅表示。
郭卓堅表示,中聯辦的前身是新華社聯絡小組(或叫做新華通訊社),於1947年成立,新華社聯絡小組成立後,從未表明可以干預香港事務。
郭卓堅說:「直至1999年12月2日,由於中國(共)政府要求特區政府,文件有存檔,就是要求將新華社改為中聯辦,而當時寫信給港府的時候是說,這個是聯絡辦公室,嚴格遵守基本法及香港法律,包括澳門的新華社也是如此。」
如果郭榮鏗真的違反了香港法律,郭卓堅認為,「早就被立法會或特區政府告訴了,因為沒有違法嘛,是依法嘛。」郭卓堅說。
中聯辦僅為傳遞信息的門口狗 而非太上皇
郭卓堅以看門狗形容中聯辦在港角色:「中聯辦是什麼角色呢?中聯辦在我們來講,他們就像舊時的衙門,站在門口的門衛,你要見大老爺,他們只是幫手傳遞信息的。如同一個坐在門口的前台服務人員,只是傳遞信息而已,不是太上皇,用俗話說,他只不過是一個門口狗,傳話而已。」
郭卓堅認為,中聯辦無權對港事務指手畫腳。「他以為自己是太上皇,有權干預,有權代表中國指手畫腳,完全違反了《基本法》22條,」郭卓堅說,「那《基本法》有何用?一國兩制有何用?」「這件事很明顯告訴大家,並且告訴台灣,你還相信一國兩制嗎?」
據悉,香港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曾於2018年在立法會回應新同盟議員范國威質詢時表明:「中聯辦須按《基本法》22條遵守法律」。
郭卓堅認為聶德權出爾反爾,推翻了自己以往言論,「聶德權講過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機構,依照《基本法》辦事,兩三次都是如是說,現在又說不是,那你把證據拿出來呀,你叫習近平出來講話啊,林鄭你有什麼權力講這些話?」
郭卓堅還表示,所有文件和憲報都有指明中聯辦是中央所屬部門之一。
此次入稟高院,申請人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郭卓堅認為,自己這次入稟高院是依法訴訟。「我是依照《基本法》賦予我的權力,我去履行我的權益,如果說我搞事是完全沒有道理的。」郭卓堅說。
根據《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以行為失當罪控吿鄧炳強和聶德權 違反公務員守則
同日,郭卓堅還以警務處長鄧炳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違反了《香港公務員守則》,以現金替代補時,對超時工作的警務人員多支出了共25.2億元公幣,以私人名義控吿兩人。
郭卓堅認為,警務處長容許了不公平現象的發生,「全港警隊警務人員3萬多,有一半警員可以獲得按照現金計算的超時工作時數,而另外的警務人員和其它政府部門公務人員則沒能按照現金計算超時工作時數,會造成社會不公現象及內部分化。而警務處長竟然向政府落井下石,要求公務員事務局違反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18/2000號規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也竟然同意警務處長的無理要求,自2019年至2020年,超時加班津貼共支出25.2億元。」
郭稱,曾有案例,一名懲教署職員累積了很多超時工作時數,近退休時向懲教署申請以現金代替超時工作時數時,法院判其敗訴。
郭卓堅以公務人員行為失當罪,私人控吿鄧炳強和聶德權,同時控吿鄧炳強縱容下屬警務人員在執行任務時濫權,包括使用:
- 不適當暴力對待示威群眾及武力,辱罵市民;
- 使用不適當武力拘捕示威者,及使用暴力對待義務救護員;
- 使用武力對待傳媒。
郭卓堅認為,第二、第三條均違反了聯合國人權公約。@
------------------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