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流傳一份聲稱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於4月15日發出的一份絕密文件,文件內容為國安部回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度秘密派遣吳承剛等48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香港特別行政區執勤工作方案的批覆。
有網上評論認為,文件不真實,反問「黑警國安」是否在兩天前收到文件才開始殺人。這個無法證實的文件瘋傳。可能是「惡搞」,但從瘋傳的程度,無論文件是否屬實,顯示民眾對「文件」涉及內容的真實性,很相信。
文件內容說,根據國務院回覆,批准該行動,要「認真組織實施並隨時向我廳報告工作進展。」。並指此乃秘密任務,被派遣執勤的警察「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範圍內承認自身的國安人民警察身份。」在執勤過程中如遇不可預測性事件要及時通知國安部及中聯辦。
行動指引包括對「組織、煽動、教唆大規模示威遊行的犯罪分子展開行動」,在必要時可秘密逮捕,並且由深圳羅湖口岸入境並將其犯罪分子移交至廣東省國家安全廳處理。
另外,「如在執勤過程中發現群眾威望極大並且領導性極強的犯罪分子」,但沒有「合適時機進行秘密逮捕時」,可以向國安部報告,在取得批准後開槍擊斃犯罪分子。 在特別緊急來不及報告時,可先行開槍擊斃犯罪分子隨後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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