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微信群裏近乎洗版的一句話是:「三月的第一天,有一個好消息與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以後每天都會是好消息!壞消息是:以後就很難再看到壞消息了……」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從當天起,中共制定的網絡新規「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開始正式實施了。這一規定被網民稱為最嚴「禁聲」,它的實施意味著今後中國大陸將只剩下中共審查標準的「好消息」,而所有與此相悖的「壞消息」則將遭到無情地封殺。
儘管北京當局稱推出這一新規是為了營造良好的網絡生態,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但其真實目的無非是為了從根本上剷除對其不利的信息,採取對「製作、複製、發佈」採取三管齊下、連鎖控制的方式,嚴密監督對當局不利的信息,而且還採用連環鎖的方式,把信息生產者、網絡信息服務平台、信息使用者三方綁在一起,互為制約、控制、監督。
這一規定毫不掩飾的表示:鼓勵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製作、複製、發佈含有宣傳習近平思想,宣傳中共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共重大決策部署,弘揚社會主義價值觀,有助於提高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內容,等等。而對於稍微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合的信息,則予以控制,清除,甚至會「依法制裁」。
比如第六條明確規定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以及「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內容的「違法信息」。不能醜化英雄烈士事跡,不能「散佈謠言」等等。
第七條還規定信息內容生產者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各種「不良信息」,包括「使用誇張標題」的,「炒作緋聞醜聞的」,「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的」,「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等等。
就我所見,新規實施後,網上可以說是一片譏諷和罵聲。有網民評論,這麼冠冕堂皇的規定,無非就是給他們多幾個冠冕堂皇的抓人理由。也有人痛斥:「網絡大屠殺正式開始了!」
出乎意料的是,就在黨媒人民網等各大媒體,呼喊著新規施行可以拔除網絡生態「雜草」的時候,不同的聲音出現了,有全國知名行政法專業律師(暫不提名)提出,新規可能因為違反《立法法》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這位律師指出,根據中國《立法法》第八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範圍內,制定規章。而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推出新規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顯然未在國務院的直屬機構之列(國務院直屬機構名單: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那麼此新規制定程序違反《立法法》的明文規定,屬於沒有制定規章權力機構制定,應當屬無效。
不論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隨著互聯網新規的實施,中共對大陸網絡的封鎖箝制必將進一步明顯升級,而網民的反封鎖、反箝制也必將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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