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香港的一名23歲大學生在九龍中心美食廣場用餐時,用手機拍攝飯店招牌,被兩名便衣警察以「侵犯私隱」為名帶往警署。二人未出示證件。
據蘋果日報消息,當日,該大學生在拍攝一家籃店「神戶食堂——空姐牛肉飯」招牌時,被自稱是警察的男子稱拍到自己,侵犯私隱權,還揚言要拘捕。
這名大學生的父親講述當時情況,並強調這些人沒有配戴任何委任證。而且警方抓人後也不通知家屬,兒子被抓時,將父親的聯繫方式給了現場一名店員,他才知道兒子遭拘捕。
根據網上流傳的現場影片顯示,有圍觀的民眾反駁這兩名便衣沒佩戴委任證,怎麼能知道他們的警察身份時,他們非常囂張,對民眾質疑置之不理,只是大聲叫嚷不要妨礙他們執行任務。最後這名大學生被帶往警署。
這名被捕大學生的父親在區議員和律師的陪同下到深水埗警署要人。
他向媒體表示,曾與兒子通話時獲悉他的鼻子和下體被毆打,電話因此被立即掐斷。這位父親表示非常焦慮與憤怒。
事後,警方對這名大學生罪名也更改為襲警。警察回覆《蘋果》查詢時指,便衣警當時被青年以電筒照射,遂以涉嫌「普通襲擊」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
事件在社交媒體上也引起眾人的憤怒。眾人指警方發明新詞「手機閃光燈襲擊說」,而所謂的「攻擊性武器」是指他藏有一支雷射筆。
網友Cindy表示,1月15日香港一年輕人因在美食城拍照被港共惡警抓捕並毆打,說他「侵犯警察私隱」,之後在他包裏搜到手電筒,又說他「襲警」!這世上有這麼無恥、邪惡的警察嗎?
有網友表示,黑警必須付出代價! 也有網友表示,「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還有網友譏諷警方說,「幾時控告太陽用光襲警,告埋月球太黑妨礙黑警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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