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大紀元》發表了我的文章《中共政法大騙局再揭密》,專門講了中共公、檢、法、司利用偽造的881封信的鑑定結論,栽贓陷害我的違法犯罪問題。這裏,再談一談我2008年11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寫的《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及相關內幕。

2008年7月11日,北京第29屆奧運會前夕,我因為堅持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被非法抓進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2008年8月17日,被換押到專門關押涉嫌故意殺人等重罪嫌疑犯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當時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最大幫兇。由於我曾經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在中共特有的政治生態下,如果沒有周永康的命令,北京市公安局也好,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也好,是不敢抓我的。

有鑒於此,2008年11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東一區102監室內,我寫了一封致時任中共軍委主席胡錦濤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信末,提出兩點強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此信寫好後,上交解國建(音)警官,解國建立即上交北京市公安局預審員竇崢(音),竇崢立即「提審」了我。為留下一份白紙黑字的歷史記錄,我同意做一份筆錄,上面詳細記載了王友群某年某月某日寫了致某某某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仔細確認這些信息後,我在筆錄上簽字並按了手印。

周永康是當時中共公、檢、法、司的最高領導,處在他一生中地位最高、權勢最大、聲名最顯赫的時期,是替江澤民掌控「刀把子」的所謂「政法王」。

按照法律常識,我在公安局預審階段寫的檢舉信,是否存在「誣告陷害」等違法問題,警方肯定要審查,如果存在違法問題,移送檢察院起訴時,法院判決時,肯定會成為我的罪狀。尤其是,我檢舉的是中共政法系統最大的官,且索賠金額高達1000萬元,法院肯定會以最重的刑罰懲罰我,至少是無期徒刑。

然而,出乎中國大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官員、警官、檢察官、法官、獄警意料之外的是: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初審判決書,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對我的上述檢舉信,都沒有說一個「不」字,都沒有認定我「誣陷」、「敲詐勒索」周永康。

這就是說,我的上述檢舉信不存在任何違法問題。這裏,特別提醒讀者注意的是,上述檢舉信中,我專門列舉了我被非法抓進看守所之前寫的有關法輪功問題的重要信件。

其中,包括我2005年10月16日就依法審查澤民致宋平等13位老幹部的一封信。

這是我郵寄最廣的一封信,在北京的郵局,以掛號信方式,寄給了從中央到地方的331位官員,包括宋平等13位老幹部,胡錦濤等9位十六屆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共黨委書記;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0個縣(市)委書記;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0所大學校長(院長)。具體郵寄對像如下:

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宋平,前中共全國人大委員長萬里,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前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選平,前中紀委副書記候宗賓、曹慶澤、徐青、劉麗英、傅傑,前中紀委副秘書長彭吉龍;前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原毛澤東秘書李銳。

迫害法輪功的最大元兇江澤民。

時任中共黨魁胡錦濤,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吳官正,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長春,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

中共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長周永康,中共政治局委員、軍委副主席郭伯雄,中共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長劉雲山,中共政治局委員、國防部長曹剛川,中共政治局委員、中組部長賀國強。

中共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中共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中共政治局委員、天津市委書記張立昌,中共政治局委員、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中共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中共政治局委員、新疆黨委書記王樂泉。

中共政治局委候補委員、中央辦公廳主任王剛,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王家瑞,中央研究室主任王滬寧,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虞雲耀,《求是》雜誌社社長。

中紀委副書記何勇、夏贊忠、馬馼,中紀委常委干以勝,監察部長李至倫,副部長屈萬祥,中紀委法規室主任候通山,副主任耿文清,中紀委離退休幹部局局長曹利民,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副書記賈育林。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烏雲其木格、李鐵映,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中國民主促進會主席許嘉璐,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九三學社主席韓啟德,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何魯麗,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中國民主同盟主席丁石孫,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中國民主建國會主席成思危。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長劉延東,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致公黨主席羅豪才,全國政協副主席、農工民主黨副主席李蒙,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主席張克輝,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全國政協副主席白立枕、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徐匡迪、董建華、霍英東、馬萬祺、王選。

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國務院研究室主任魏禮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陳雲林,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暉,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啟正、蔡武,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財政部長金人慶,農業部長杜青林,文化部長孫家正,鐵道部長劉志軍,商務部長薄熙來,衛生部長高強,人事部長張柏林,民政部長李學舉,國家廣電總局局長王太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石宗源,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外交部長李肇星,外交部發言人孔泉、秦剛。

鄧小平之子、全國殘跡人聯合會主席鄧樸方,全國婦聯主席顧秀蓮,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周強。

中國社科院馬列所所長李崇富,中央文獻研究室研究員金沖及,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傑,中央編譯報道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何增科,外交學院院長吳建民。

北京市公安局長馬振川,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局長,北京市西城區德外派出所警官張巖恆。

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遼寧省委書記李克強,青海省委書記趙樂際,山東省委書記張高麗,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安徽省委書記郭金龍,重慶市委書記黃鎮東,黑龍江省委書記宋法棠,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四川省委書記張學忠,陝西省委書記李建國,湖南省委書記楊正午,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寧夏黨委書記陳建國,甘肅省委書記蘇榮,貴州省委書記錢運錄,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海南省委書記汪嘯風,廣西黨委書記曹伯純,福建省委書記盧展工,河北省委書記白克明,山西省委書記張寶順,內蒙古黨委書記儲波,西藏人大主任列確。

上海市虹口區委書記孫衛國、盧灣區委書記何衛國、閔行區委書記黃富榮、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張學兵,天津市河西區委書記王九鵬、河東區委書記杜彩霞、和平區委書記劉琨,重慶市綦江縣委書記明國輝,黑龍江省泰米縣委書記楊志偉、孫吳縣委書記房敏傑、延壽縣委書記王運義、雙鴨山市委書記王曉明,吉林省扶餘縣委書記金育輝、遼源市委書記趙振起、四平市委書記張元富、吉林市委書記矯正中,遼寧省丹東市委書記朱紹毅、撫順市委書記周忠軒、鞍山市委書記張傑輝、鐵嶺市委書記李文科。

河北省唐縣縣委書記陳英傑、遷西縣委書記楊恩利、霸州市委書記辛紹傑、柏鄉縣委書記菅新月,河南省寧陵縣委書記劉玉傑、范縣縣委書記劉國連、溫縣縣委書記董安民、洛陽市委書記孫善武,湖北省宣恩縣委書記瞿赫之、羅田縣委書記蔡德坤、崇陽縣委書記周亨華、南漳縣委書記高全明,湖南省瀏陽市委書記李仁龍、辰谿縣委書記周聖余、石門縣委書記朱曉平、龍山縣委書記曹世凱,山東省荷澤市委書記陳光、沂源縣委書記王世慶、高密市委書記吳建民,安徽省歙縣縣委書記倪建勝、鳳陽縣委書記馬佔文、蕪湖市委書記詹夏來。

浙江省寧波市委書記巴音朝魯、紹興市委書記王永昌、湖州市委副書記黃萌、台州市委書記蔡奇,江蘇省無錫市委書記楊衛澤,揚州市委書記季建業、常州市委書記范燕青、南通市委書記羅一民,江西省貴溪市委書記陳愛民、資溪市委書記熊雲鵬、豐城市委書記冷新生、九江市委書記趙智勇,福建省漳州市委書記劉可清、莆田市委書記袁錦貴、南平市委書記徐謙、龍巖市委書記劉錫貴,廣東省中山市委書記崔國潮、五華縣委書記張光明、陽東縣委書記李日芳,廣西像州縣委書記王革冰、都安縣委書記黃瀚影、靈山縣委書記劉海。

海南省五指山市委書記陳楷、東方市委書記黃成模,雲南省麗江市委書記和自興、開遠市委書記李濤、思茅市委書記高旭升,貴州省都勻市委書記周建琨、黎平縣委書記楊勝勇、安順市委書記陳海峰、通江縣委書記唐豹,四川省仁壽縣委書記鍾建初、廣安市委書記王平高、德陽市委書記李成雲,陝西省神木縣委書記郭寶成、華縣縣委書記王健、勉縣縣委書記李懷生、山陽縣委書記張衛斌,甘肅省甘谷縣委書記白曉玲、民勤縣委書記陳德興、和政縣委書記郭鶴立,寧夏同心縣委書記葉旭、靈武縣委書記白尚成、海原縣委書記王學寬。

山西省方山縣委書記張國彪、河津縣委書記雷郭堂、沁水縣委書記申會、晉城市委書記李雁紅,內蒙古赤峰市委書記杭桂林、烏拉特前旗旗委書記賈英祥、包頭市委書記邢雲,青海省格爾木市委書記杜捷、曲麻萊縣委書記仁青,新疆沙雅縣委書記范崇民、青河縣委書記趙傑、伊寧市委書記焦寶華,西藏日喀則市委書記慕建民、加查縣委書記余紅星。

北京大學校長、清華大學校長、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北京師範大學校長、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長、北京理工大學校長、中央財經大學校長、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北京科技大學校長、北京郵電大學校長、北京化工大學校長、北方交通大學校長、中國傳媒大學校長、北京建工學院院長、北京體育大學校長、北京中醫藥大學校長、北京語言文化大學校長、中央民族大學校長、對外經貿大學校長、北京工業大學校長、中國石油大學校長、北京林業大學校長、中國農業大學校長、中國地質大學校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校長、北京外國語大學校長、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校長、北京聯合大學校長、中國新聞學院院長、國際關係學院院長、北京電影學院院長、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院長、中華女子學院院長、中央音樂學院院長。

上海交通大學校長、復旦大學校長、華東師範大學校長、同濟大學校長、上海大學校長、華東政法學院院長、華東理工大學校長、南開大學校長、武警指揮學院院長、重慶大學校長、重慶工商大學校長、西南政法大學校長、武漢大學校長、華中理工大學校長、中南財經大學校長、中南民族大學校長、廈門大學校長、福州大學校長、華僑大學校長、海南大學校長、中山大學校長、暨南大學校長、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長、深圳大學校長、汕頭大學校長、浙江大學校長、湖南大學校長、長沙理工大學校長、湖南科技大學校長、山東大學校長、青島大學校長、聊城大學校長、南京大學校長、揚州大學校長、南京理工大學校長、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院長。

中國刑警學院院長、鄭州大學校長、解放軍外國語學院院長、河南大學校長、江西財經大學校長、陝西師範大學校長、西北政法學院院長、西安交通大學校長、延安大學校長、西北大學校長、黑龍江大學校長、吉林大學校長、東北師範大學校長、山西大學校長、寧夏大學校長、內蒙古大學校長、安徽大學校長、中國科技大學校長、合肥工業大學校長、四川大學校長、西南民族大學校長、貴州大學校長、雲南大學校長、雲南民族大學校長、廣西師範大學校長、西藏大學校長、新疆大學校長、新疆師範大學校長、蘭州大學校長、西北民族大學校長。

此外,還寄給了中國傳媒大學黨委書記,中國傳媒大學紀委書記。

既然上述我致胡錦濤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不存在任何違法問題,那麼,信中列舉的所有關於法輪功問題的信,包括上面提到的致宋平等13位老幹部的信,也不存在任何違法問題。

事實也是如此。我致宋平等13位老領導的信寫於2005年10月16日,郵寄對像包括公安系統所有層級的官員,從部長一直到派出所警官。

如果這封信存在違法問題,早在2005年10月,警方肯定將我抓進看守所了,決不會等到2008年7月再抓我。

為甚麼我將「審查江澤民」的信寄給全國331位官員而在長達2年零9個月裏警方沒有抓我?原因很簡單:第一,從江澤民到羅干到周永康等,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的;從胡錦濤、溫家寶到宋平等13位老領導,也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的。第二,當時我的工作權被非法剝奪,江澤民的真實想法是,堅決不依法解決我的工作權被非法剝奪問題,總有一天,我會撐不下去的。第三,至於我到處寄信揭露江澤民,江澤民的真實心態是:「死豬不怕開水燙,我是流氓我怕誰」。

然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全都報銷。2008年11月19日,我在看守所內寫了《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6年後的2014年12月6日,周永康正式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9年的今天,江澤民的親信,現任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把在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的手法搬到香港,操控香港黑警繼續作惡。我只能說,這是江澤民一夥政治流氓滅亡前的最後瘋狂。

善惡有報的天理制約著一切人。中央政法委操控香港黑警做的一切壞事,老天爺看得真真切切。當惡報降臨時,恐怕哭爹喊娘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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