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傳耀紀念中學中五學生曾志健在10月1日國殤日之時被警察近距離實彈射中胸部,曾同學就讀的法團校董會今日(10月5日)發出聲明表示,學校不會離曾同學而去。
聲明說,學校承諾不會開除他的學籍,並且會提供讓他身心康復的支援。校董會同時譴責任何暴力包括警察違規和越權的暴力。
校董會說他只是十多歲青年,希望各界接納他,給予機會重新出發。
校董會還說,槍擊曾同學事件發生得非常突然,全校師生對於這件事感到非常震驚和難過,亦令在校學生感到困擾。目前學校已經驅動了「危機處理小組」解決以後的危機。
校董會還表示,理解年輕人關心時局,希望積極參與香港事務,但校董會非常擔心同學的安全,強調不同意任何暴力,包括警察違規及越權的暴力,都必須予以譴責,希望各方保持克制。
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不宜討論同學案件,希望給予空間處理事件。
校董會還表示,非常明白校友激動和難過的心情,校董會會致力跟進校友建議和心聲,經過事件,校方會汲取教訓,反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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