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香港警察實彈槍擊示威者事件,引發香港民間強烈憤怒,也令國際社會震驚。事發後,警方對此辯解稱「警員自衛」,但根據槍擊現場影片顯示,港警涉嫌調換現場物證,被指試圖栽贓嫁禍抗爭者。

10月1日港人在六區進行遊行抗議,當天警方逮捕了180多人,釋放巨量催淚彈,還發射多枚實彈。

最受各界關注的是,1日下午在荃灣大河道,一名男性學生左胸中實彈槍後倒地。事發時,該名學生距離警察只有約半米的距離,子彈從胸部左側,心臟上方的位置打入。

經傷者朋友證實,中彈者是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一名中五男生,名曾志健(音譯)。

10月2日,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上辯稱,施襲者當時以各種武器,包括削尖的行山杖插向警員。

但從現場影片看,當時曾志健手持疑似浮板的盾牌,右手則只持一支疑似白色「空心PVC膠管」,並非謝振中所指的「削尖」武器。

香港警方2日還聲稱,有另一名抗爭者企圖搶去傷者的鐵通,但從多段媒體拍攝的影片中,都未顯示有警方所稱的內容。

據立場新聞拍攝的影片顯示,警方在蒐集證物時,一名警察從他處取來一根鐵通放在倒地的曾志健身旁,而將曾志健所使用的白色「膠管」推開。對此,網上輿論指警方有栽贓嫁禍之嫌。

事發後,對於外界對警察開槍的厲聲撻伐,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堅持表示警察開槍「合法合理」,稱當時警員生命受威脅。

而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發佈的一段無刪剪影片顯示,開槍警察在距離幾名抗爭者約五米時,已經率先用右手舉起左輪手槍,並將手指扣在扳機上,左手持長槍,該警察快步接近抗爭者後,首先一腳猛踹抗爭者曾志健,曾志健試圖用白色「膠管」反抗,警察隨即開槍,曾志健退後倒地。

令人感動的是,這時旁邊一位本來已退到外圍的抗爭者,看到曾志健中槍倒地,他奮不顧身上前查看曾志健的受傷情況,渾然不覺前方還有警察持槍正對著他的頭,隨即他被槍擊曾志健的警察撲倒在地。該抗爭者被壓在地上時,他仍然奮力舉手大叫,提醒旁邊的記者注意有人中槍。最後這名警察用面罩把他的嘴堵上,不讓他發聲。而此時中槍倒地已久的的曾志健仍未得到救助。

據悉,遭到港警槍擊的曾志健目前面臨三項罪名的指控,其中包括參與暴動罪以及襲警罪,其中暴動罪可被判處最多長達10年的徒刑。

在8月25日香港民眾進行「反送中」抗議活動期間,一名香港警察自「反送中」示威活動爆發以來首次開槍射擊。而「10・1」港警開槍事件,更是激化香港民間的憤怒情緒,多區爆發抗議活動,聲援中槍學生曾志健。

10月2日,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許智峰等人召開記者會,許智峰表示已經組成律師團,向開槍警員提出私人刑事檢控,指控其涉嫌「意圖謀殺」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的罪行。

與會的另一名議員林卓廷,對警察是否有必要開槍提出質疑,認為事件會讓警察濫暴常規化,甚至會導致死亡案的出現。議員范國威另外質疑,是不是政府「十一」開綠燈,默許警察用抗爭者的血「祭旗」。

「10・1」港警開槍事件也受到國際社會關注。英國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Dominic Raab)當天批評香港警方開槍與形勢相較「不合比例」;歐盟則呼籲港府克制;台灣陸委會譴責當局使用國家暴力打壓民主。

美國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則於10月1日在霍士新聞受訪時說,香港的情況會對下周,可能是10月10日的中美貿易談判有影響。羅斯表示,譴責對和平市民的暴力行為,希望香港問題能儘快得到解決,中方應該遵守跟英國達成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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