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硬推23條立法、2012年強制實行「愛國教育」,到2014年中共人大釋法阻撓真普選引發雨傘運動,中共當局逐步侵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空間的舉措不停止,港人為香港未來上街發聲怒吼將持續。

繼上月底後,民陣等團體將在周日4月28日再次發起反「送中條例」遊行,呼籲港人務必上街參與,再現2003年反23條的精神。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又稱「送中」惡法,被喻為九七後對港人傷害最深的修訂草案,比當年《基本法》23條立法更甚。因為不但涉及各行各業的港人,還包括途經香港的旅客及居港的外國人,當中最令人擔憂的是疑犯是被移送到司法惡名昭彰的大陸受審,大陸冤假錯案比比皆是,在引渡條例下,想要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香港法院也無能為力。

上周二(4月16日)民主派24名立法會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指涉及台灣殺人案的港人疑犯有機會本月底獲釋,認為政府的修訂應以解決台灣殺人案疑犯的移交問題為本,速戰速決,避免將引渡範圍擴大至中國大陸。不必要地引起外國政府、商界、新聞界和香港市民的憂慮。因此提出有效的「與時間競賽」的解決方案,在原本的條例加上「日落條款」,以單次移交方式解決目前的困境。不過該建議未得到政府及建制派的接納。

議員提域外法權私人草案

昨日,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針對《逃犯條例》修訂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向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提交《2019年侵害人身罪(修訂)(域外法律效力)條例草案》私人條例草案(下稱私人草案),以賦予特區政府及司法機關權力,處理香港永久居民或通常在港居住人士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的案件,當中不論刑事調查、檢控、審訊以至服刑均在香港進行。

他強調私人草案旨在向政府提供示範框架,顯示有其它可行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而無須修訂《逃犯條例》,「謀殺可這樣處理,其它很多罪行也可用這種方法處理,容許香港法院有域外法權,就不再需要做(修訂)現在這條具爭議的《逃犯條例》。特別是當大家見到今次特區政府以如此草率方法在幾個月內更改這行之有效二十多年的一條條例,我們完全感覺不到它有任何程序公義存在。」

楊岳橋促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撤回政府修訂草案,並採納私人草案中的域外法律效力條文,以完善日後任何刑事互助或引渡安排。

楊岳橋解釋,「域外法權」在香港並不是新鮮事情,在《刑事罪行條例》第153條P款訂明,任何港人如在海外牽涉性侵犯兒童的行為,香港都有域外法權,今次私人草案內容有參考該條條款。

對於外界關心追溯力問題,楊岳橋指,普通法原則下,新例不能管舊的行為,但今次他所做的只是擴闊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並無將本來合法行為變得不合法,所以並無違反普通法的最基本原則,故相信其私人草案能經得起法律考驗。

他相信若政府和建制派同意,該私人草案最快下周就可以三讀通過。若政府不接納,正正反映有其它政治目的。為何要捨易取難?

論壇講者冀自由黨反修訂

在浸會大學舉辦的《逃犯條例》論壇上,楊岳橋(右一)及羅沃啟(右三)促鍾國斌(右二)聯同其他自由黨議員投票反修訂。(李逸/大紀元)
在浸會大學舉辦的《逃犯條例》論壇上,楊岳橋(右一)及羅沃啟(右三)促鍾國斌(右二)聯同其他自由黨議員投票反修訂。(李逸/大紀元)

楊岳橋昨日在浸會大學舉辦的《逃犯條例》論壇上,詢問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議員是否接納公民黨提出的「域外法權私人草案」,鍾表示要時間消化,坦言自由黨仍對條例有些憂慮,雖然政府已抽出當中的九項,但還有包括行賄等罪行令商界擔憂。

當年因自由黨的轉變態度,以致23條立法被推倒。早前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表示商界及市民都擔心香港與大陸的法治差異大,特別憂慮追溯力問題,倡議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認為當局可以只聚焦處理台灣殺人案,毋須全面修例。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也建議政府先撤回修訂草案。

昨日論壇上,楊岳橋詢問鍾國斌的態度,鍾沒有直接回答,僅提及商界希望將刑期門檻由三年提高至七年。

楊又問自由黨是否如當年般「被人民感動而……」,鍾說自由黨只有四票。楊笑言:「大家支持自由黨給予勇氣。」鍾稱是現實問題,「炒埋不夠一碟」。楊指,只要有足夠票數不支持政府即可。

另一論壇講者,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強調,一國兩制的用意是將大陸的法制排除在外,以保證兩制的運行,同時除了全國性法律外,其餘皆香港本地立法。他指《逃犯條例》修訂令原本兩制的間隔出現問題,令人擔憂被引渡者到大陸失去程序公義,送到哪個法院也不確定。為何會特別針對大陸?他直言一國兩制就是針對大陸,在回歸前就有《逃犯條例》,主要就是禁止疑犯引渡到大陸:「目的很清楚就是一國兩制的保障。」

羅沃啟反駁當局強調的所謂填補漏洞,事實上所謂「漏洞」是為了保障人權。

他並指港人不要期望特首會為港人做甚麼,因為林鄭月娥是負責接上面(北京當局)的指令。

台下,成名教授反駁鍾國斌指很多人支持今次修訂,因為香港大學最新民調顯示推惡法的保安局長李家超民望大跌。成名認為目前情況很像當年反23條,許多界別人士都很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如會計界、金融界、學術界等。另一方面大陸法治排名低於香港很多,令很多港人很憂慮,如果大陸可以以非商業罪名控告商人,也可以用一個罪名成功控告你後再扣上其它罪名。甚至很多國際傳媒機構也很憂慮,大陸可以用很多莫需有的罪名扣留身在大陸採訪的記者。若香港新聞自由倒退會影響很多國際投資者的投資意慾。

成名又擔憂修訂通過後,香港是否會成為中美貿易戰的磨心,正如華為事件一樣。

他說:「如果我是自由黨,就算此刻仍覺得北京下令一定要通過,但我是自由黨要挽回黨的聲譽,將來再重選由四席變為十席,我一定會反對(修訂)的。」

他問鍾國斌的看法,鍾自嘲沒那麼大膽。之後羅沃啟也叫鍾清醒點,膽大點,順事實和民意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梁家傑釋《逃犯條例》修訂比23條惡劣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接受本報專訪時解釋為何《逃犯條例》修訂比《基本法》23條還惡劣,原因是若干犯23條,是在香港坐監,若通過《逃犯條例》修訂,中共可以引渡你回大陸,「你可能在秦城監獄坐監,你說是不是比23條更得人驚呢?」

他補充說:「因為23條是香港立法,刑事檢控的程序是根據香港的程序,是公開透明,是一個在眾目睽睽下進行審訊程序。但一旦被引渡回大陸的話,就等同(大陸維權律師)王全璋律師一樣,可能連老婆都不能探望。正如李文足女士不能參與王全璋律師整個審訊過程一樣,你說是不是令人害怕?」

至於港府抽起九項涵蓋破產、公司、證券、知識產權、環境污染、貨物進出口、電腦、關稅、虛假商品說明等移交罪行,梁家傑形容政府此舉是「先黑後白」,意思是先處理殺人放火、姦人虜掠,暫時剔除白領經濟罪行。他強調此舉無法令人放心:「因為第一,若我們不信任內地的制度,無論該案是黑或白,我們都是不信的,因此無論是黑或白都不應引渡。第二,中共是很會弄黑成白,弄白為黑。回歸21年我們都聽過不少個案,很多港人在內地做生意,明明是一個生意上的經濟糾紛,錢債官司或瓜葛,但確可變成在內地的刑事案。」他以富商劉鑾雄為例,一旦《逃犯條例》修訂通過,澳門便可申請引渡劉鑾雄到澳門服刑:「你說他是不是害怕?」

昨日梁家傑與香港眾志的周庭出席港台節目討論「佔中」案判刑問題時,皆呼籲市民周日踴躍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前日「佔中」案九子判刑,和平「佔中」三子之一的陳健民判刑前於庭外呼籲市民周日4月28日上街,抗議《逃犯條例》修訂,「這個就是保衛我們一國兩制,不要被一國吞噬的方法,這也是你對我們最大的支持。」黃浩銘被判監後亦託鍾耀華傳話:「4.28出嚟遊行,仲有六四、七一,大家都要加油!」獲緩刑的李永達也呼籲港人周日上街。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前晚出席聲援四子的燭光集會,他形容香港掌權的人「瘋狂」,「我真為他們擔心,有句名言說『上帝要人死亡,要使他瘋狂』,希望快些停止。……我們香港面對很多危機,『送中』實在很危險,他們說可能有一天我都會在人間蒸發。」◇

民陣籲市民上街守護香港

「其實刀已經在你頭頂。」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2002年一席話,令香港人驚覺23條立法的危機,觸發2003年50萬人反惡法一仗。政府當年終於被逼擱置草案,時任特首董建華「腳痛」下台,硬推23條的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辭職,為香港公民社會重要一役。

16年後,發起03年大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一個月內兩次發動大遊行,呼籲市民上街,反對這個「比23條更恐怖的惡法」。

民陣發言人岑子杰昨對本報表示,相信今次遊行人數會比3月31日1.2萬人更多。他強調,今次遊行非常重要,因為引渡條例是比23條更恐怖的法例,「23條固然影響香港的言論自由,但仍然在香港審。但引渡條例是任何人都可以被(中共)羅織罪名,引渡到大陸審,完全破壞香港現有對香港人的法律保障。」

前一天佔中九子被判刑,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被指為「香港黑暗的一天」。岑子杰呼籲所有市民上街,因為立法會民主派已經不夠票,「只有人們出來才能抵抗惡法」。他強調,市民站出來也是「延續九子的道路」,「守護香港的法制,爭取香港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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