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的中國紅通犯高然涉嫌騙取貸款7,700萬人民幣。他潛逃加拿大5年後上訴失敗。加國政府將把他驅逐出境。
3月12日,聯邦法官羅素(James Russell)在多倫多做出裁決:中國公民高然上訴失敗,他應該被遣返到中國大陸。
法院的判決書這樣描述此案: 高然涉嫌在中國大陸參與一宗詐騙案,其眾多親友也捲入此案。他在中國大陸一家銀行工作期間,利用自己的職權,批准他擁有的和經營的空殼公司獲得巨額銀行貸款。
2014年1月~2月間,高然從中國工商銀行貸款1.18億人民幣。同年4月,他涉嫌在未經銀行批准的情況下,把大筆資金轉入其個人帳戶。他還涉嫌用這筆錢幫家人還債,導致銀行損失7,700萬人民幣。
高然在2014年4月逃到加拿大後,青島市公安局向他發出逮捕令。國際刑警發出的紅色通緝令(Interpol Red Notice)稱,高然涉嫌騙取貸款,並違反中國《刑法》。
加拿大警方於2015年10月將高然逮捕,他被關在安省小鎮Lindsay的拘留所。
2017年1月~3月間,高然曾三次到聯邦法院上訴,要求重獲自由。然而,法院認為他逃離加拿大的可能性很大,多次拒絕他的要求。
在加拿大留下不良記錄
高然抵達加拿大後,並沒有安分守己的過日子。
2015年3月,高然冒充金先生申請安省帶有照片的身份證件(Ontario Photo Card)。他向官員出示假的楓葉卡,卡上有金先生的名字。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安省政府發現他造假。
兩個月後,高然申請延長加拿大簽證被拒。政府的理由是,他有造假行為,必須在一個月內離境。
高然不但沒離境,在2015年6月,他冒充李先生再次試圖申請帶有照片的身份證件,他向官員出示了假的公民卡。他的造假行為再次被安省政府發覺。
安省警方在2016年3月起訴高然16項罪名,其中包括詐騙與造假等。
高然曾申請難民,但是加國政府認為他不值得同情,並打算把他驅逐出境。他到聯邦法院上訴,但結果不盡人意。
按照加拿大的司法程序,某人在聯邦法院敗訴後,還有機會到高一級法院上訴。即使是面臨遣返的人,也還有機會申請風險評估。換言之,整個遣返過程可能很漫長。
有10多年經驗的加拿大移民顧問戴培康告訴《大紀元》:「中共政府希望把高然引渡回國。然而,中加兩國之間沒有《引渡協議》。」
記者已多次聯繫高然的朋友與辯護律師。截止本報截稿時,記者沒收到對方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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