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家生物公司將流感、瘋狗症疫苗等多種藥品銷售給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個人,銷售額近600萬元(人民幣,下同)。近日,該公司及幾名相關責任人獲刑。網民質疑,這些疫苗是否是問題疫苗?相關受害者怎麼辦?

大眾網·海報新聞4日報道,濟南兆信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民,2011年2月取得批發生物製品(含疫苗)的經營許可,2014年11月更名為山東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兆信公司)。

2014年初,劉某民決定向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資質的龐某衛(已判刑)銷售疫苗,並安排四人具體經辦該項業務,其中任某元提供銷售價格,黃某峰聯繫供貨品種,張某榮接收銷售貨款,魯某海安排配送發貨。

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期間,兆信公司及上述四人先後向龐某衛銷售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凍乾人用瘋狗症疫苗等多種藥品,銷售金額合計256.5767萬元。

2016年3月至4月,上述四人被抓或被通知到案。

2018年3月28日,兆信公司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罰款一百萬元。任某元、黃某峰、張某榮、魯某海均因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五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8年10月30日,另一份刑事判決顯示,劉某民及其公司被認定,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期間向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資質的龐某衛、季某娟銷售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凍乾人用瘋狗症疫苗等多種藥品,銷售金額合計592.9737萬元。其中,向龐某衛銷售金額256.5767萬元,向季某娟銷售金額336.3970萬元。

劉某民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審宣判後,劉某民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11月28日,劉某民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此案曝光後,有網民質疑,那些非法銷售的水痘、流感疫苗是否是問題疫苗(如過期疫苗)?這些疫苗的受害者怎麼辦?

也有一些網民表示,涉嫌疫苗醜聞的犯罪份子都應受到重判,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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