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關於祥源文化(曾用名萬家文化)、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知名影星趙薇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開庭。140名投資者起訴趙薇。同時,祥源文化遭上交所公開譴責。

2月20日午間,祥源文化發佈公告稱,祥源文化、控股股東浙江祥源實業有限公司及祥源文化原實控人、時任董事長孔德永因兩項違規行為:重大收購事項披露不及時、股價異常波動公告存在虛假記載而被上交所公開譴責。

「上游新聞」報道,2月21日,關於祥源文化、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趙薇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在浙江杭州中院開庭。此次開庭涉及的起訴投資者共計140人。其中,本次庭審最高涉及金額為一千多萬元,原告為廣東一名投資者。

2015年12月31日,祥源文化與上海快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約定以上海快屏2016年承諾淨利潤(7000萬)15倍市盈率的對價,即不低於10.5億元,收購其100%股權。本次交易金額佔祥源文化2014年度經審計資產總額50%以上,屬於重大資產重組。

然而,祥源文化於2016年6月18日才披露收購上海快屏100%股權的重組方案。收購上海快屏期間,祥源文化股價分別於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2015年12月24日~28日,兩次出現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情形。祥源文化在股價異常波動的公告中均稱不存在未披露的事項,隱瞞了收購上海快屏100%股權。上交所認定,孔德永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祥源文化已經遭到眾多的訴訟。

2018年4月,證監會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在龍薇傳媒(趙薇名下)謀求萬家文化控股權的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被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趙薇夫婦各自被罰30萬元,還被禁入市場5年。

證監會的這一處罰成為投資者的索賠依據,在處罰決定公佈後,祥源文化和趙薇面臨全國各地眾多投資者的索賠。

今年1月,投資者起訴浙江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案勝訴,一名股民獲賠償5.45萬餘元人民幣,趙薇承擔連帶責任。

原告代理人、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透露,這是涉及趙薇證券虛假陳述案的全國首例判決。小股民告贏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趙薇,是2019年資本市場備受關注的事件,在證券投資者維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有助於推進今後證券市場規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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