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發佈人體捐獻器官新規,稱不得在醫療機構以外實施捐獻器官獲取手術。專家分析認為,這是中共對活摘器官黑幕的又一次掩蓋,在中國,所謂器官捐獻和分配不過是一個騙人的幌子。
據中共衛健委網站1月28日消息,中共衛健委日前公開發佈了《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相較2013年的試行條例,新規強調,人體捐獻器官獲取時,需在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現場見證下獲取,不得在醫療機構以外實施捐獻器官獲取手術。
外界關注,19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之後,中國器官移植業爆炸性增長,移植醫院最多的時候有一千多家。而供體器官來源異常。
《器官移植立法之難》一文曾披露,2006年,「我國目前的親屬活體捐獻率僅為1.1%,其餘約98%的器官來源都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
中共所指的非衛生部系統、醫療機構外,被認為很可能就是在中共刑場的臨時手術車上,來自軍隊系統、監獄系統,或者集中營、活人器官庫等。
中國問題學者薛馳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自從2006年活摘器官被曝光後,中共就開始了一個巨大的漂白工程。現在中共推出的文件,在做一個更深層次的掩蓋,意圖用器官移植市場的「規範化」,來掩蓋器官來源不明的巨大黑幕。而這個規定說明,中國大量的器官移植,不是在醫院做的。
他說,在中共高層,習近平上台後,拿下周永康,就由黃潔夫出面,指證周永康和政法委涉及「死囚器官移植利益鏈」。這是中共做漂白的重大步驟,它過去不承認死刑犯是供體的。
但在2015年3月,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對媒體表示,「死囚也是公民……有捐獻意願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納入我國統一的分配系統,就屬於公民自願捐獻」。薛馳認為,黃潔夫在偷換概念,試圖說中國捐贈器官的來源很大一部份是死刑犯,以轉移外界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的器官的指控。
中共器官捐獻系統被指走形式
追查國際負責人、哈佛大學醫學博士汪志遠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這些年來,不管中共怎麼說,它所有的捐獻器官在網上都是查不到的,都不透明,不能溯源,網上的捐獻分配系統都是騙人的幌子。」
對於中共自稱要規範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汪志遠認為這是賊喊捉賊。
據介紹,在國際上,OPO組織是人體器官的獲取組織,應該由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器官移植方面的專家和紅十字認證的人員組成,鑑定器官捐獻的合法性。理論上,獲取器官的組織和器官移植科室應該是獨立的,就是買方和賣方需要分開。
「而在中國,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是中共2013年4月成立的,2013年以前做了大量的移植手術,卻沒有OPO器官獲取組織,2013年4月成立後,也是有名無實。中國大陸普遍的情況是,獲取器官的醫生還是器官移植科的醫生兼職。」汪志遠說。
薛馳也認為,中國的OPO組織只是器官移植醫院內設的一個機構,它本身不具有獨立性。中國的器官移植沒有社會監督的機制。
追查國際調查還發現,他們調查過的醫生護士、紅十字會捐獻器官協調人、醫院器官協調人,都說沒登錄過國家衛計委的網絡分配系統。如,山東煙台毓璜頂醫院器官協調人王主任說,醫院有自己(獲取器官)的渠道,那個網甚麼問題也解決不了,是走形式,騙人的!
汪志遠說,目前中國有178家器官移植准入醫院,只不過是2006年以後,在國際的壓力下,中共做出一個姿態,發執照,清理一下,表面上看它正規起來了,那實際上有些沒發許可的醫院照樣做。
中國器官捐獻是謊言
近日,中共官媒《北京日報》旗下的《北京商報》自曝,中國的「捐獻器官存在大量浪費。據統計,2017年全國有5146個心腦死亡捐獻,但肺移植僅299例。」
汪志遠分析認為,這主要是因為活體摘取器官對熱缺血時效有限制,受條件和環境限制;器官捐獻全國分配系統不工作,大範圍分配不可能,在當地使用造成器官浪費。
汪志遠還舉例說,黃潔夫2005曾在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演示了一場自體肝移植手術,以防自體移植失敗,聯繫了重慶、廣州、新疆三地,分別讓他們準備一個備用肝。《中國護士》雜誌報道中稱幾個小時之內廣州中山三院和重慶西南醫院就找到了「相同血型和基因位點」的備用肝。
汪志遠指出,海外民主國家的器官捐獻,是在網上公佈的器官來源的,能夠查到的;而中國的器官來源不公佈,查不到,不透明。只是報個數字,而且只是一個全國的數字,連個別醫院的數字都不報,這個捐獻見不得人。
汪志遠說,「2016年中共報道說公民自願捐獻的人數已經達到了30萬。就算有30萬人,在美國有1.4億的捐獻者,做一個肝腎移植的等待時間平均為2~3年,中國大陸平均等待1~2周。手術做得很多、很快,這都沒法解釋。」
「這30萬我們算一下,它這是非常可笑的謊言。」他說,「正常情況下,捐獻登記人的死亡率為7/1000,30萬人也就是兩千一百多人,由於捐獻人因患病、外傷、器官摘取之間的時間差等原因,比如車禍搶救,心臟熱缺血不能超過3~4分鐘,肝臟5~8分鐘,最終只有1%~2%的捐獻者的器官可用,也就是21~42個人,中共一年要做1萬多人,哪來的器官?顯然是謊言。」
活摘是國家群體滅絕犯罪
追查國際調查發現,大量事實證明,自2006年3月中國遼寧瀋陽蘇家屯事件被曝光之後,十多年來,中共活摘器官的罪惡一天也沒有停止。
習近平上台後,提出「全面停止軍隊一切有償服務活動」,卻一再展延,其中最複雜敏感的項目,被認為就是對軍隊醫院的處置問題。在2010年10月中共衛生部公佈的第一批具有人體器官移植資質的163家醫院名單中,軍隊、武警醫院佔了25%以上。
汪志遠指出,活摘器官是共產黨做的一次群體滅絕犯罪。從組織上來看,有江澤民親自下命令(有4個人證錄音);第二是從中央到地方的政法委、610組織實施;第三,涉入的主要單位是軍隊、武警和地方的器官移植單位,運用軍隊意味著是戰爭狀態、國家行為;第四,全國大範圍的醫療機構都大量開展了器官移植;第五,1999年以後爆炸性地增長。這麼全國範圍內的行動,怎麼可能是局部的、民間的謀財害命事件呢?那一定是大規模的國家犯罪。
薛馳表示,「活摘器官是中共的死穴。中共對活摘器官黑幕的三字訣,一是否認,死活不承認;二是拖,時間長了,讓大家麻木忘掉,一個驚心動魄的滔天罪惡在時光的流逝中成為現實中的一部份;三是漂白。要揭開這個黑幕,非要解體中共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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