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中國兒童的生命、健康、幸福、安全,價值幾何?
10月16日,中共國家藥品監管局和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宣佈,對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瘋狗症疫苗進行處罰,處以罰款91億元人民幣、撤銷涉案產品的合格證等。
同一日,官方公布了「長春長生公司瘋狗症問題疫苗賠償實施方案」,其中寫明:「受種者接種長春長生公司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間(長春長生公司瘋狗症疫苗藥品GMP證書2017年11月19日到期)生產的瘋狗症問題疫苗後,符合下列情形且造成第三條所列人身損害後果的」,可依照該方案申請一次性賠償。
賠償金額為:由問題疫苗造成一般殘疾的,一次性賠償每人20萬元;造成重度殘疾或癱瘓的,一次性賠償每人50萬元;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每人65萬元。
對於這一方案,許多疫苗受害者家長表示不滿和憤怒。此次處罰存在幾大疑點,在此一議。
有毒產品知多少 為何只提狂犬疫苗
這些年來,在大陸各地出現了大量嬰幼兒因注射疫苗而死亡或病發的案例,涉及疫苗廠家包括長春長生、武漢生物、成都康華生物、天壇生物等,有的病童的接種本上既無疫苗廠家也無批次。這充份說明,問題疫苗之所以屢禁不止,就是因為它涉及錯綜複雜的官商利益鏈,是一個普遍性的行業黑洞。如果不從體制上解決問題的根本,單憑處罰幾個官員和廠商,或是撤銷一張產品合格證,無濟於事。
8月15日,據中共官方通報,長生生物生產的百白破疫苗也有問題,涉及同一批次的兩個批號、共計49.98萬支效價不合格的產品。其中,252,600支批號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全部銷往山東省,已有247,359支注入了小孩體內,損耗、封存的僅有5,241支。另有247,200支批號為201605014-02的百白破疫苗銷往山東、安徽,除損耗、封存13,277餘支外,其它疫苗可能已經給孩童接種。
為甚麼當局對這兩批近50萬支問題疫苗沒有交代?既然產品已被通報不合格,上級理應撤回合格證書、下令停產。而且,有關單位應為已接種疫苗者進行體檢並提供後續醫療監測及健保措施。疫苗流向了哪些醫院、衛生院、診所,何人接種,都有據可查,追蹤並非難事。
此外,另一家疫苗巨頭武漢生物的問題疫苗同樣沒有下文。據媒體報道,早在2010年,武漢生物的瘋狗症疫苗就出現過問題,當時,由於細菌內毒素超出標準規定,一批凍乾人用瘋狗症疫苗被召回,但後來此事不了了之。
2017年11月3日,中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官網曾發布消息,指武漢生物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也不符合標準規定。這一批不合格疫苗共有40萬520支,其中19萬520支和21萬支分別被銷往重慶和河北。在重慶,已有14萬2343名幼兒接受注射;在河北,已有14萬3941名幼兒接種。
28萬多名幼兒接種了不合格疫苗,本是極為嚴重的安全事件,但是當局竟未啟動醫療事故警報,武漢生物也未因此被撤銷產品合格書,更不用說勒令停產、全面清查。唯一的處理結果,便是在今年8月對一些監管部門的官員給予行政處罰,美其名曰「嚴肅追責」。
專項賠償如何落實?91億元去向何方?
91億元確是高額罰款,但這筆錢卻未被用來補償受害者。而官方公布的賠償方案僅限於長春長生所產的特定的瘋狗症疫苗,而且病人的情況還需符合幾項規定,才可索賠,適用範圍很窄。因此,即使是幾十萬元的「杯水車薪」,還不知有誰能得到,更不用說眾多因其它疫苗受害的病人了。
王金鳳來自寧夏。2010年5月,她的兒子在出生當天和次日分別接種了天壇生物的乙肝疫苗和成都生物生產的卡介苗。在接種卡介苗後不久,孩子就出現抽搐,經過7天7夜的搶救才脫離危險。由於有毒疫苗導致腦損傷,她的兒子不能正常走路、不能控制身體、智商偏低。
王金鳳告訴自由亞洲電台:「看到長春長生這個賠償方案,我都渾身發抖。我現在都抑制不住內心的憤怒。完全把生命當兒戲,根本沒有考慮到,這簡直就是毀滅性的災難啊!他們怎麼可以說,幾十萬來解決一條生命呢?」
山東濟南的王世峽也是疫苗受害家長,她對記者表示,疫苗廠商及有關人士沒有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當局也沒有妥善處理後續問題。
王世峽說:「這些錢(賠償金)不都入了國庫了,給了國家了,哪有給這些家庭和孩子?對我們來說,(罰款)90億只是一個數字而已,這些孩子看不起病還是看不起病,家庭沒法生活還是沒法生活。這些錢給誰了我們也不知道,怎麼賠償我們也不知道,有的是賠二、三十萬,我們到現在(醫治孩子)都花一百多萬了。」
何方美是河南人,她的孩子今年因為接種武漢生產的狂犬疫苗而致病。她說:「每個家庭都是傾家蕩產,花了上百萬啊!罰款既然上繳了國家了,反正都是進了國庫了,那麼這個錢能不能針對所有的疫苗受害者,進行一個前期救治呢?」
生命被當作兒戲
生命無價、健康無價。中共治下,官商勾結、監管瀆職,疫苗生產為黑箱作業,加之中共為了牟利、實施強制接種、使得數以百萬計的嬰幼兒逃無可逃,淪為有毒疫苗的犧牲品,許多孩子的終生健康被葬送。
對於此類完全是人為因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受害者理應獲得巨額賠償,無論致死或致殘。政府應對病人終生負責,為其提供無上限的醫療保障,妥善安置其入學及未來就業,並且盡力彌補病人及家屬的精神損失。
道理明擺著。但是,應當落實的,不見蹤影;不該發生的悲劇,一再重演。
每一個病童的案例,都令人心碎。父母們守護著殘疾的孩子,泣血掙扎在生死線上。奮起維權的家長被迫面對各級部門的推諉敷衍、國保警察的威脅、騷擾和毆打。自詡為人民服務的黨繼續巧取豪奪,貪官的贓款屢破紀錄,黎民百姓在重重煎熬中等待著未知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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