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今年7月,大陸有221間P2P融資平台倒閉,上萬「金融難民」進京上訪維權。中共當局近日緊急推出十項應對措施,受害人表示這是官方「維穩」策略。大陸律師認為,這是中共逃避責任和轉嫁矛盾的措施。

中共有關部門於8月12日召開座談會,列出十項舉措應對網貸風險,其中包括暢通出借人投訴維權管道;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加強金融基礎知識普及工作;引導出借人依法理性維權等措施。

P2P借貸平台「銀豆網」受害人張先生認為有關措施空洞,根本目的是為鞏固中共的統治,並沒有為受害人做任何實質的事。「暢通出借人投訴維權管道?地方上的派出所不斷地進行勸阻,叫簽保證書,不准去北京,不准去上訪。」

他對本報記者表示:「中共政府就是最大的官,沒有人壓得住它,要怎麼投訴它?再投訴只能去川普(特朗普)那裏去了。」

他說,如果政府真想解決問題很簡單,只要推出一個兌付方案,不管是一年也好、兩年也好,每個月到期了哪怕只還1%也好,比如投了10萬,每月還1千元?這樣全國的維權浪潮很快就會平息。

「可是它就是不願意做這麼一點點事,只是在乎它的維穩。對我們受害人,願望很簡單,就是找回我們的血汗錢。可是我們孤立無援的時候,得到的是冰冷的回應。(中共政府)拿著納稅人的錢,卻不斷地阻攔你正常的行為,很寒心。」

熟悉P2P爆雷事件的大陸律師何偉向本報表示,P2P本身就是政府大力提倡的「創新發展」,但是政府並沒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細則、事中監督以及事發預後。他說:「當災難出現後,當局缺乏擔當精神與擔當能力,所以基於推卸責任的初衷,出台了這所謂的十項舉措。」

他分析說,從十項措施內容來看無非三個目的:一,把災難成因歸為平台和參與者;二,把本該有的事前的操作細則及預後措施混同於積極行政;三,隱含著損失自負的不義行政企圖。所以這個舉措只是糊弄、轉移矛盾之舉。

何偉律師認為,「P2P自身的違規操作是當下經營環境與官商聯手的必然結果,而長期存在的違規,當局心知肚明,如果沒有公權出借公信、沒有官員站台這是做不到的,P2P能夠做大絕不是個體的原因。」

他說:「可以肯定地說,當下P2P及其它類金融平台的爆雷(編按:「爆雷」是指投資平台倒閉、投資人無法提現、實控人跑路、失聯的現象)無法避免,在災難系統化而當局不願且無法擔當的前提下,所謂的維權將越來越難。」

對於「投資就要承擔風險,不能虧錢怪政府」的言論,何偉律師認為:「把沒有規則或規則失義的社會責任,歸咎於個體貪慾本性,就是典型的轉移矛盾、推卸責任的不義行政。」

中共為P2P金融詐騙開綠燈

海外評論人士文昭在新唐人《大陸新聞解讀》節目中表示,這種言論是政府為了推卸責任。他解釋說,兩個概念被混淆了,一個是投資風險,一個是金融詐騙。

他說:「投資產品有漲有跌這是我們所說的理財風險,投資失敗,走正常的破產程序,能拿回多少拿多少,這屬於理財風險。而集資平台的人捲款跑路,這屬於金融詐騙。」

對於金融詐騙,他認為投資者報案是理所當然的,地方政府對報案不受理、不作為或者消極作為,投資人越級申訴當然也是合理的。

「再退一步講,就算投資風險投資人應該自負,互聯網借貸平台一段時間內集中倒閉,大批投資人蒙受巨大損失,說明監管環境有重大缺漏,使投資人處於缺少保護易受傷害的地位。」「再者,過去幾年網絡借貸平台能在中國大行其道,顯然是與不同級別的政府監管鬆弛、大開綠燈分不開的。」他說。

對於當局說P2P受害者是非法集資。有P2P受害者在微博中質疑說:「你給它發牌照、辦協會、評等級,你讓它銀行存管、機構擔保、網站備案,你講話支持、領導視察、媒體報道、廣告宣傳,一份出借合同上除了我的名字外還蓋著借款人、擔保機構、中介機構三個章子,你弄得跟真的一樣,今天卻突然說它是非法?」

何偉認為,這次P2P平台爆雷是繼「非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災難之後的又一金融災難,後續的基金、電商平台等問題肯定也會繼續來臨的。

他說:「實際上,從前年開始我就呼籲國內、國際社會關注『非吸』這一經濟問題隱藏的人權災難,以及本身涉及的金融制度不合理等問題。」

所謂P2P投資平台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負責聯絡資金借出方(投資人)以及借款人,平台透過向投資者收集資金,供借貸人借用,等到一定周期後會歸還本金及利息。有關平台本不應自行融資以及銷售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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