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傷害對所有的運動員來說,相當可怕又很難避免。它不僅造成生理性的傷害,還往往造成心理上的陰影!

就廣義來說,凡是與運動有關所發生的一切傷害,都可列入運動傷害的範圍,例如:踝關節扭傷、肌肉挫傷、膝關節扭傷和大腿肌肉拉傷等。但有些運動醫學專家認為,由於運動技巧錯誤或訓練不當所造成的特殊傷害,如:網球肘、投手肩及跑者膝痛這一類「技巧性傷害」才算是運動傷害。

運動傷害的分類

運動傷害依受傷或症狀出現的時間,可分為急性與慢性傷害2大類:「急性傷害」係指一次內發性或外發性暴力所引起的組織破壞,傷者往往能明確指出是某次練習或比賽中發生。「慢性傷害」則是累積多次微小傷害,造成的酸痛或功能異常,傷者往往無法肯定在何時何地發生的。

臨床醫師通常習慣以組織受傷做分類,例如:肌腱的拉傷(stain)、韌帶的扭傷(sprain)、皮下組織的挫傷(contusion)和血腫(hematoma)、骨骼的骨折、關節脫臼及神經麻痺等。

常見的運動傷害原因

日本的運動醫學專家把受傷的原因分為:

犯規

熱身運動不足

運動過度

技巧錯誤

疲勞或身心狀況不佳

過份緊張或緊張不足

過份自信或責任感太重

運動環境或器材不適

意外事件等。

一般民眾受傷原因大多是技巧錯誤、熱身不足、過份緊張或緊張不足引起的肌肉協調不良等;業餘運動員大多是訓練不當所致;職業運動員則與他從事的運動項目有關,通常運動過度和犯規是主因。

如何預防運動傷害?

不同身份的運動者,發生運動傷害的原因有所不同,因此建議身體狀況不佳、暖身不夠、氣溫過高或過低、或在崎嶇不平的運動場地,應盡量避免運動。選擇合適的運動項目、合適的貼紮與輔具,也能減少運動傷害產生。

運動傷害的急救與復健

運動傷害的處理依時間可分為急性期處理和恢復期處理:

急性期: 遵循PRICE原則

急性期是指組織受傷後至不再出血或水腫的時期,時間大約是傷害發生48小時內。急性期處理的首要任務就是止血、消腫、止痛,使組織可以迅速增生、修補。此外,要保護患部,預防併發症的產生。一般急性期的處理遵循PRICE原則:Protection保護、Rest休息、Ice冰敷、Compression壓迫(包紮)、Elevation抬高。

恢復期:骨骼肌肉復健

恢復期是指組織不再出血或水腫至組織完成修補為止。恢復期的時間視受傷組織的特性及其嚴重度而定。不同的組織所需的修補時間不同,韌帶、肌腱等軟組織傷害,約需1~2月才會癒合;骨折約需2~3月。但這只是組織的初步癒合,要完全恢復原有的強度及能力,則需更久的時間。

恢復期的處理原則強調運動功能的恢復與預防再度受傷。這時需要專業人員的介入,主要的處理方式為伸展運動、肌力訓練、本體感覺訓練、關節鬆動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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