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城有這麼一條法律,規定市民想把女兒嫁給誰,就有權強迫女兒嫁給誰。而,愛情是不用眼睛,用心靈看著的……

雅典城有這麼一條法律,規定市民想把女兒嫁給誰,就有權強迫女兒嫁給誰。要是女兒拒絕嫁給父親挑選的夫婿,父親就可以憑藉這個法條,求處女兒死刑。

不過,為人父者通常不會希望葬送女兒的性命,因此即使城裏的年輕女孩有時不大好管教,這條可怕的法律卻鮮少實施或不曾實施過,或許只是時常被為人父母者拿來嚇唬女兒罷了。

不過,曾經有個案例,名叫伊吉斯的老人真的來到當時統治雅典的忒修斯公爵跟前申訴,說他命令女兒赫米亞嫁給出身貴族家庭的雅典青年狄米崔斯,女兒卻拒絕聽話行事,因為她的心另有所屬,對象是個名叫拉山德的雅典青年。伊吉斯要求忒修斯主持審判,希望能夠依據這條殘酷的法律,判處女兒死刑。

赫米亞替自己辯解,說她違背父親的旨意,是因為狄米崔斯曾經對她的閨中密友海倫娜示愛,而且海倫娜正難以自拔地愛著狄米崔斯。可是,即使赫米亞提出這個光明正大的理由,解釋自己為何違抗父親的命令,卻打動不了生性嚴厲的忒修斯的心。

忒修斯雖然是個偉大仁慈的君主,卻無權改變國家的法律,頂多只能寬限赫米亞四天時間好好考慮。四天過後,要是她依然拒絕跟狄米崔斯結為連理,就要認命接受死刑。

赫米亞從公爵面前退下之後,馬上去找情人拉山德,通知他自己身陷怎樣的險境,說她再過四天,要不是得棄他而去並嫁給狄米崔斯,不然就性命不保。

一聽到這些不幸的消息,拉山德痛苦萬分,此時想起有個姑媽就住雅典城外不遠,既然這條法律的施行範圍僅限於雅典城邦,赫米亞只要到那個姑媽家避避風頭,就不必受到那條殘酷法律的制裁。

他向赫米亞提議,要她當晚悄悄離家,一起前往他姑媽家,他會在當地娶她為妻。

「我會到城外幾英里的樹林裏跟妳會合,」拉山德說,「就是那座美妙的樹林,我們在氣候宜人的五月,常跟海倫娜一起散步的地方。」

赫米亞欣然同意這項提議,只將潛逃計畫告訴她朋友海倫娜一人。

姑娘常為了愛情做出傻事──海倫娜竟然有失厚道地向狄米崔斯通風報信,雖然她洩漏朋友的祕密,除了只能自討沒趣追隨不忠的愛人到樹林去,自己其實沒甚麼好處。她很清楚狄米崔斯會為了追赫米亞而到樹林裏去。

拉山德跟赫米亞提議要會面的樹林,是叫仙子的小東西最愛流連的去處。

午夜時分,仙王奧布朗跟仙后提泰妮婭總會領著小小隨從,在這座樹林裏縱情歡樂。

碰巧在此時,小仙王跟小仙后起了爭執。朗朗月光之下,在這個宜人樹林的幽暗步道之間,他倆只要碰上了面,就會唇槍舌戰一番,直到那些小仙子嚇得爬進橡樹殼裏躲起來。

這場不愉快的紛爭,起因是提泰妮婭拒絕把偷換來的小男孩交給奧布朗。小男孩的生母原本是提泰妮婭的朋友,朋友一死,仙后就把那孩兒從奶媽身邊偷來,在林子裏撫養他長大。◇(待續)

──節錄自《莎士比亞故事集》/漫遊者文化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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