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因涉嫌代表中資能源公司賄賂非洲多國政府要員及跨國洗黑錢,去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何志平於美國時間5日(香港時間6日)再次申請保釋被拒,繼續收押,法官暫定案件於今年11月5日審訊。

何志平於美國時間5日,再提出保釋申請,並在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出席聆訊,其律師將保釋金從100萬增加至1,000萬美元。

檢控官披露,何志平在羈柙期間,定期以電郵與其代表的中資能源公司通訊,當中有談及如何在本案中辯護。包括有匿名消息人士及中國大陸官方媒體等均形容今次案件是政治檢控,相信其代表的中資能源公司會協助何逃離美國,亦不代表他會名譽掃地,政治檢控更可成為豁免引渡的根據,反對何的保釋。

法官認為案件的證據充份且詳細,許多證物是電郵及銀行紀錄等白紙黑字的文件,定罪機會高,何志平年屆68歲高齡,若潛逃得到數年自由已非常寶貴,因此被告棄保潛逃的風險極大,所以不可釋放被告。

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5日開審,預計審訊須時約六星期。

何志平2007年中卸任民政事務局長一職後,主力從事他形容的國民外交工作。去年11月中在美國紐約被捕,美國司法部上月提交起訴書,指控何志平8項控罪,包括5項串謀及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以及3項串謀及洗黑錢罪。控罪指何志平在2014至2017年間,在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的協助下,代表一間中資能源公司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涉及賄款約290萬美元(約2,260萬港元),以換取有關能源企業生意上的優待。去年12月初何志平曾申請保釋但被拒,仍被扣押在曼哈頓懲教中心。何志平若被判罪成,將要面臨最高2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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