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逃美富商郭文貴接連爆料多名中共高層及商界人士的醜聞,包括財新傳媒及其總編輯胡舒立。而胡舒立已就此事通過律師在美國提出訴訟,指控郭文貴誹謗罪。根據大紀元獲得的紐約州高等法院文件,胡舒立在訴狀後還附上了宣誓簽名(Verification),發誓證詞為真,否則甘受偽證罪之罰,包括坐監。
洛杉磯華裔律師劉龍珠對這一細節做了解讀。他說,一般的控告書,宣誓不是必須的,胡舒立不僅告郭文貴,而且是宣誓訴狀,是要向全世界表示,「我沒做這些(郭文貴所說的)事情」。
控告書指稱,郭文貴公開在推特、臉書等社交媒體上發表捏造的、虛假的攻擊性言論,聲稱胡舒立有外遇、私生子、盜取用戶信息、勒索對手、吸毒、還導致她所謂的情夫進醫院搶救,並利用在財新的職務之便做違法行為,「所有言論完全是虛假的,而且給胡女士及她所創立的《財新》在全世界帶來羞辱、蔑視和嘲笑」。
訴狀還控告郭文貴在推特和臉書上發表胡舒立私人信用卡的對帳單,「更進一步給胡舒立造成尷尬和傷害」。而郭文貴對胡舒立和《財新》的惡意誹謗是源於《財新》在2015年3月發表的一篇關於郭文貴的調查報道,詳細描述了郭文貴與貪腐官員陰謀策劃,成功地把當時的北京副市長趕下台。
訴狀在被告欄列出了郭文貴使用過的9個名字,包括Guo Wengui,Guo Haoyun,Miles Kwok,Kwok Ho Wan,Kwok Ho,Gwo Wen Gui,Guo Wen-Gui,Wan Gue Haoyun,Haoyun Guo。
劉龍珠說,胡舒立告郭文貴誹謗,舉證責任在郭文貴。胡舒立要勝訴不需要證明郭文貴言論是假,但郭文貴要勝訴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其言論是真的。
「除非郭文貴有錄影帶,否則很難證明他講的話是真。」因此劉龍珠認為:「這個誹謗官司,郭文貴的贏面不大。」「如果胡舒立打贏官司,意義不在金錢,在於打破了郭文貴的誠信,即他講的所有事情都不可信。」
針對郭文貴的爆料,也被郭爆與楊瀾有染的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不知道中國政府會怎樣回應,但是在美國,人們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劉龍珠說,駱家輝的話讓他感到意外,誹謗罪屬於民法入門課,律師出身的駱家輝怎麼會不知道,誹謗罪是不受美國憲法言論自由保護的。
「意見不同可以辯論,以這種下三濫的方式打擊對方名譽非常不對,」劉龍珠說,「特別是給女性造謠,所說的那些骯髒齷齪的事情,把人家名譽毀了,真假難辨,有人對胡舒立印象就不好了。」
劉龍珠本人不久前也對大陸名嘴周立波提告誹謗,因此對胡舒立表示同情,笑稱其為「表姐」,並為胡舒立加油。
兩個月前(4月7日),周立波的持槍藏毒案在紐約進行第二次開庭,劉龍珠作為騰訊娛樂特約律師前往現場。次日,周立波在微博上發文稱劉龍珠為「劉綠屍」,還說他「腦癌最少可活20天」。為此,劉龍珠以誹謗罪將周立波告上法庭。
劉龍珠認為,在網絡暴力盛行的今天,胡舒立狀告郭文貴誹謗,是「一燈能除千年暗」,給華人無形中上了一堂最好的普法課,可以藉機了解美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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