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等9人2014年參與雨傘運動,時隔2年被當局控以公眾妨擾等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9人表明不會認煽動罪,法官質疑控方重覆控罪,由於辯方需要處理大量文件,案件押至9月19日審理。

昨日早上,約30人包括多位民主派議員到場聲援佔中三子等9名雨傘運動參與者,他們高喊「雨傘運動,不屈不撓」、「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政治檢控可恥」等口號。

庭上,法官特別提到,佔中三子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的控罪,內容和性質重疊。其中,第二、三項控罪案情同樣是煽惑他人佔領道路,卻用不同控罪控告,認為是「overloaded(超載)」,要求控方解釋。又指控罪有指被告「煽動他人以煽動」,控罪內容複雜。

促控方解釋重複控罪理據

法官又問及,佔領運動期間拘捕逾千人,為何挑選9人控告。控方稱,真正涉及刑事(truly criminal)、暴力案件的人已控告。

控方原要求各被告答辯,但辯方指要處理控方過千頁的文件、證人供詞及47小時的影片等。又有6份證人口供未翻譯成英文,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Gerard McCoy)看不懂中文,在這情況下未能給予法律意見予被告,故要被告於現階段答辯並不公平。最後法官同意控罪複雜,被告需要法律意見,故同意押後答辯,案件押至9月19日,但提醒被告屆時須表示認罪與否,以便法庭管理案件。

需考慮認罪會否影響港人自由

陳健民在庭外強調目前無法決定是否認罪,因為需要討論多個問題。一是究竟控方提出的證據是否合乎事實,二是控罪是否合適,三是若入罪是否會影響其他人的言論及集會自由。

他表示2015年被捕時,被警戒的罪名是涉及參與組織及煽動未經批准的集結,他強調當中的「煽動」罪是絕對不會認罪的,「我們覺得這個罪是假設大家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人是任人擺佈的。這個是完全違反雨傘運動命運自主的精神,所以如果是『煽動』罪我們是絕對不會接受的,這不是合理的控罪。」

陳淑莊:控方「鬼拍後尾枕」

被告之一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控方代表律師在庭上稱truly criminal(真正刑事)的已經告了,可謂「鬼拍後尾枕」;同時法官也質疑控罪重複,「甚至可以講是『大包圍』,因為法官質疑他是根據同樣的事實,而分拆成了3條控罪……包括煽惑,或者協助教唆這類型的控罪,其實你只能取其一,除非你有很足夠的理由。」

戴耀廷也說:「真正刑事的已經告了,我們這些被告的是否是刑事呢?因為法庭是很莊嚴的地方,我都要摀住嘴不要笑出來,我都有些許疑問。」

9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3人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3人另與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學聯前代表張秀賢和鍾耀華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被控煽惑公眾妨擾,民主黨成員李永達被控煽惑他人阻礙夏慤道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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