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釋憲結果出爐。大法官宣佈禁止同性結婚是違反憲法,這將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捍衛家庭學生聯盟、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在司法院外得知訊息後,怒喊「釋憲無效」、「人民不接受」表達抗議,認為釋憲結果已經侵害立法權。

根據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婚姻章規定排除了同性婚姻,這與《憲法》保障的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權的意旨相違背。

解釋文提到,主管機關應在第748號解釋公告後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若兩年後未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法,同性伴侶要結婚可以持兩人以上證人簽名的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但大法官吳陳繯提出不同意見書,他強調,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限於一夫一妻,是否變更,涉及整個社會及文化價值觀的變動,應通過直接民主或間接民主的程序決定。

吳陳繯還表示,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的人權,世界人權宣言規定男女才能締結婚姻,亞洲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

台灣會有這起釋憲案,起因於同性戀男子祁家威與男伴,2013年3月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又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祁家威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聲請大法官解釋。

台灣大法官釋憲判決宣佈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爭議。當天,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團體在司法院前撕毀寫有「釋憲結果」的紙張,並踩踏在地,表達強烈抗議。

下一代幸福聯盟秘書長張守一質疑說:「為了一定要替他們這個同性關係來背書,硬是把我們的憲法給扭曲了,這在我們司法史上是一種恥辱,大法官淪為政治的工具,留下個人的污點,愧對子孫萬代。」

張守一表示,接下來反制策略包括請監察院調查進而彈劾,並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另外遊說半數以上立法委員連署提起「再釋憲」。該聯盟主張同性婚姻議題,應交付公投。

捍衛家庭學生聯盟總召施俊宇表示,15位大法官逾越了國會,凌駕國家最高民意機關,用司法權篡改國家百年來的婚姻定義。他說,民法修改加上性別平等教育,將會誘導更多學生成為同性戀。

愛護家庭大聯盟表示,釋憲結果根本是無中生有的一場鬧劇,這次判決違反絕大多數人民的意願,他們將向監察院提出糾舉或彈劾案,未來不排除將再度聲請釋憲或推公投。

天主教台北教區總主教洪山川也憂心抵觸牴觸傳統家庭價值:「當然對社會有影響,對學校的教育也會有影響。神父也不會接受同性戀來結婚,不會,因為教會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所以我們會維持教會的這個一男一女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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