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在上周五(24日)發表的個人意見書中寫道,高等法院應該重新考慮對避孕、同性關係和同性婚姻的裁決。當天,最高法院推翻了羅訴維迪案(Roe v. Wade)的判決。

這位共和黨任命的大法官認為,最高法院應該重新考慮其它案件,這些案件成為了正當法律程序的先例。

「我單獨強調第二個更根本的原因,即正當程序條款中沒有隱含墮胎保證。」托馬斯寫道:「相當多的歷史證據表明,『正當法律程序』只是要求行政和司法人員在剝奪一個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時遵守立法頒布的規定和通行的法律。」

他還寫道,比如以下的一些案件,「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案」(Griswold v. Connecticut)賦予已婚人士獲得避孕藥具的權利,「勞倫斯訴德薩斯州案」(Lawrence v. Texas)對從事私人、雙方同意的性行為的權利的裁決,以及「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賦予同性婚姻的權利。像這樣的案件應該被重新審視。

這位大法官認為,基於這一先例,「在未來的案件中,我們應該重新考慮本法院的所有實質性正當程序先例,包括格里斯沃爾德案、勞倫斯案和奧伯蓋費爾案」。

上周五,最高法院以6:3的結果,推翻了羅訴維迪案要求各州允許墮胎的裁決,也推翻了1992年賓夕凡尼亞州計劃生育組織訴凱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的裁決,同時維護了密西西比州的15周墮胎禁令。

「羅伊從一開始就錯得很離譜。」阿利托大法官在駁回這兩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後,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整個推理特別薄弱,該裁決產生了破壞性後果。羅伊和凱西不僅沒有解決全國性的墮胎問題,反而激起了辯論,加深了分歧。」

「現在是聽從憲法,並將墮胎權利交還給各州人民選出的代表的時候了。」意見書中寫道。

當這一新裁決通過時,聚集在最高法院外數日的支持生命的活動家們爆發出歡呼聲。

「我欣喜若狂。」來自三藩市支持生命協會(Pro Life San Francisco)的36歲的克雷格(Emma Craig)說:「墮胎是我們這一代人最大的悲劇。50年後的今天,我們回顧羅訴維迪案的這50年時間,會感到羞愧。」

目前仍有十幾個民主黨州有保護墮胎權的法律。但許多由共和黨領導的州,近年來因不滿羅伊案的裁決,通過了各種墮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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