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慧網報道,大陸多地出現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大陸常代理法輪功案的維權律師表示,這跟政策的出台和公檢法的人明白真相不願意再替中共背黑鍋有關,迫害法輪功難以持續、長久。

據明慧網報道,近期廣東、遼寧、安徽、河北等多地的法輪功學員案子在檢察院和法院被撤訴,並被無罪釋放。

執法者不再替當局背黑鍋

有大陸維權律師向本報記者分析,最近多地法輪功學員被釋放,主要是高層一些政策使得對執法環境可能有鬆動,這是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對法輪功的鎮壓持續不下去了,很多執法部門通過長期接觸法輪功案件,已經逐步了解真相,他們不願意再替當局背黑鍋,我想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該律師說:「張讚寧律師代理的法輪功案子中就有幾宗這樣的案例。其中一個是南京市的法輪功學員,案子還在公安局偵查階段,當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第二天就採納律師的意見,允許當事人取保了,最後這個案件起訴到檢察院,最後檢察院又把卷宗退回公安,最後公安局把這個案件撤銷了,該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了。」 

打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該律師表示,張讚寧律師此前的辯護詞,曾對兩高的司法解釋有一個很深刻的評價,他認為「這是對法律的褻瀆,是中國司法審判史上一個恥辱。它跟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都是背道而馳。對破壞法律實施罪,法律必需是明確、具體的,你必需證明被告人究竟破壞中國哪一部法、其中哪一條哪一款,如果不能證明這一點,就是構陷被告人。」

大陸著名維權律師余文生向本報記者介紹,新的司法解釋出來之後,有些案件即使按新的司法解釋定罪都不夠罪。可能有些地方的司法人員在執法的過程中用了這個司法解釋,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他們的槍口抬高了一寸或半寸。相比過去,公檢法人員不像以前這麼邪惡了,當我們提出新的司法解釋之後就變輕了。

余文生強調:此前對法輪功是直接抓捕、直接判刑,也沒甚麼標準。新的司法解釋出來之後,把法輪功案給量化了,但目的還是打壓法輪功,打壓法輪功根本沒有法律依據,他們用的新的司法解釋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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