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今日就佔領行動中被判襲警和拒捕罪成,向高等法院確認放棄上訴,即時入獄五周。

曾健超昨晚在個人Facebook上表示,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上訴,並即時「找數」,服刑五周。他在今早由立法會議員劉小麗、陳淑莊、梁國雄陪同抵達高等法院,開庭前表示七警案的定罪令他決定放棄上訴,他會為自己的不合法行為負責,認為自己對得起天地良心。

曾健超在庭上確認放棄上訴申請,表示是出於自願。法官駁回他的上訴,判他即時入獄五周。曾健超乘坐囚車離開高院,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分配監倉。

曾健超為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根據法例,他可在本周日於獄中投票。

以下為曾健超昨晚(20日)在其個人Facebook上表示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上訴的全文:

【再次感謝各位這兩年多的支持與同行】

就襲警及拒捕的控罪,經過深思熟慮後我決定放棄上訴,並即時「找數」;於明天 21/3/2017(星期二)上午9時,到高等法院處理有關法律程序後便會即時服刑。我共被判刑5星期,預計扣減假期後需服刑31天。

由參與社會運動的第一日開始,我已有心理準備及知道抗爭是要付出代價的。我明白當晚我所作的部份行為為法例不容許,我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點我從一開始都沒有否認。但有兩點我必須重申,第一,當晚我向警察潑灑的只是水,是佔領期間隨處放置路邊,用以洗掉胡椒噴霧的清水,這點我在七警案庭上作証時已交代過亦獲得法官確認,並非如某些報章某些人說的是尿液或腐蝕性液體。我會為自己所做的行為負責,但我決不會接受各種沒有發生、誣陷我的指控。第二,控方以11名警察口供指控我於被捕過程中暴力頑抗,更將警員推下花槽;這完全是捏造的事實。我一直亦以誠實、正直的態度面對自己及七警的審訊,光明磊落、對得住天地良心。

在此,我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諒解與支持,我現時選擇放棄上訴並不是軟弱退縮,更不是棄甲曳兵不再堅持抗爭。這兩年多的時間,由14年10月15日暗角事件開始、到司法覆核、我被起訴再到七警定罪;一路走來殊不容易。面對種種不公平、黑暗包庇,政府、律政司以至警察各種官官相衛,顛倒黑白的處理手法;我們已盡了最大努力,也可能得到最大的成果了。

衷心感謝各位抗爭者的付出,也希望社會能對抗爭者多點支持與理解。我們追求民主與自由,面對強權暴力打壓一直處於弱勢,每一位抗爭者行出來不為私利,為的只是反抗暴政,為我們的下一代爭取更美好的將來。當我們的社會仍沒有民主選舉、政權不由人民監察、官商勾結、法治倒退、黑警橫行;襲警、拒捕、阻差辦公、非法集會、暴動的罪名便成為強權打壓異已的藉口。 政府不守法,以暴力欺壓市民時,我們仍有守法的義務嗎?由雨傘運動到今日,幾多示威者流血被打、幾多血腥暴力被隱藏、公義不見天日。我們都變得麻木、無奈無力、不再反抗,更會倒轉過來怪責那些為我們付出的抗爭者?我相信抗命不認命,民主與自由不是由別人施予,而是透過我們每個人站出來撐住,出來抗爭才得到的。但願我們香港人不用再委曲求存,也沒有人需要再作任何犧牲。

最後,再次感激各位同路人的支持。感謝法律團隊各人,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律師與法律顧問們的義無反顧的幫忙;感謝公民黨上下各人一直的協助;感謝陳淑莊議員、梁國雄議員,與及黃伯勝叔等一眾雨傘人每次的陪伴打氣;感謝我的家人、好友、戰友、黃絲,與及香港市民一直的撐住。感激。

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毋忘初衷。我要真普選。

曾健超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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